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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蔣悅呆住了。

「不過,我們當時也不知道你究竟是喜歡男性或女性,所以對方也不勉強。趁著這次我們出國的機會,霍先生提議讓你去他兒子家裡寄宿一陣子,要是無論如何都不喜歡對方的話,這個婚約就算是作廢了。」宣和解釋道。

蔣悅這時才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難以置信地對蔣寧昭道:「你居然擅自替我決定結婚的物件,我怎麼從來沒聽說過這種事?」他居然在自己都不知情的情況下有了未婚夫?這到底是什麼少女漫畫的展開!

蔣寧昭面無表情,眉頭緊皺,彷佛想要辯駁,但被宣和以責備的視線瞪了一眼之後,又隱隱有點心虛似地別開了目光。

宣和柔聲道:「只是寄宿一學期,試著與對方培養感情罷了,半年後我們就回來了,你要是覺得不自在,就試著把對方當成房東好了。」

蔣悅想了想,仍然有些猶豫,「我不能去住別人家嗎?比方說士崢家……」

「這一次的事情無論如何都推不掉,對方也很有誠意,如果你最後還是不想結婚的話,沒有人會強迫你。」宣和語氣平和,「答應別人的承諾必須說到做到,即使是你父親擅自做下的約定也一樣,更何況對方只是要求先相處一段時間,並不是要你立刻與他交往結婚。要是半年後你還是不想答應,我們當然不會強迫你接受這個婚約。」

宣和的聲調相當平靜,然而蔣悅畢竟是被對方撫養長大的,聽到這樣的口氣時就已經明白,這是個不容置疑的決定,除了乖乖答應之外,他沒有別的選擇。即使如此,他心中還是有些不甘願,平白無故多出一名從未聽說過的未婚夫,他無論如何都不可能為此而感到興高采烈。

雖然不得不答應寄宿在別人家這件事,但兩位父親對此明顯是歉疚的,尤以宣和為甚,在那之後幾天,父親們對他愈發百依百順,似乎想要以此彌補什麼,蔣悅看到他們那副樣子,不禁有點心軟,原本的委屈與不甘也跟著消失無蹤。

仔細想想,父親說的其實有道理,不過是去旁人家寄宿半年罷了,又不是非得要有什麼進一步的交往,再說盡管這是蔣寧昭做出的決定,但擅自決定婚約的對方明顯受到了來自宣和的責難,光是看見蔣寧昭連著一週都面色冰冷獨自睡在書房,就知道宣和也並非全無怨言了。

蔣悅明白,如果他告訴雙親自己已經有喜歡的人,他們絕不會逼迫他去寄宿在所謂的未婚夫家中,但如果是這樣的話,雙親肯定要去向那位霍叔叔賠罪道歉,因此這麼做其實並不妥當,倒不如暫且忍耐半年,試著與對方相處,最後再以毫無感覺作為理由,名正言順地拒絕婚事,這樣或許是比較合宜的作法。

想通這件事後,蔣悅的心情忽然輕鬆了不少。

不管怎麼樣,不過是寄宿罷了,自己完全沒有必要太過認真——至少在見到霍重錦之前,他一直是這麼想的。

見到名義上的未婚夫的那一天,是在兩位父親出國的前幾日。

因為要寄宿到對方家中,家裡的女傭替他收十了簡單的行李,包括十幾套衣物與一些慣用的物品,還有他的枕頭。兩位父親送他到霍家,途中蔣悅發現對方的住所其實離他就讀的高中不遠,倒是有些鬆了口氣,他是個經常賴床的人,要是因為距離遙遠而必須早早起床通勤上學的話,未免也太痛苦了。

跟在兩位父親走入霍家時,蔣悅不由得一怔。

沙發上坐著的男人望向他們,起身走了過來,用一種不冷不熱的口吻對宣和與蔣寧昭打招呼,接著客套地噓寒問暖,這明顯是應酬式的寒暄,在場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蔣悅忽然明白過來,對方或許跟他一樣,是迫於長輩的壓力而不得不答應讓他寄宿,實際上這位霍先生對他應該也沒有什麼多餘的興趣。

想通這點後,蔣悅的心情登時輕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