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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是憤怒就是瘋了,或者是對現實不滿。2006年,前白宮民意測驗專家馬修·多德公開表示懺悔,因為他幫助宣傳了伊拉克戰爭。正如《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弗蘭克·裡奇寫的,多德“在初期處境很無助,正好被當局的一位宣傳員資助。他將多德先生的背叛歸因於‘焦躁’”

兩年前,白宮辯解說,反恐專家理查德·克拉克對政府提出的批評並不完全可信,因為憤怒扭曲了這位前白宮助理的判斷。這一論點贏得了一些公眾的同情:美國人希望國家公務員能夠對組織忠誠,他們認為那些根據第一手資料寫成的緋聞或醜聞故事是不得體的(尤其是那些被老闆“拋棄“,想要”扳回一城“的人。)當克拉克發現自己被打入冷宮,國家安全域性顧問萊絲故意忽視他的建議,他似乎變得非常不滿。但人們又怎麼能知道克拉克的憤怒是不是合理的?而另一方面,如此怒氣沖天,會不會影響他批評的公正性呢?

這成為很多僱員——比如說,那些考慮揭發的人——在行動前需要問自己的一個實際問題。當我們發現老闆的判斷有嚴重的錯誤,必須在說真話和保持沉默中做出選擇,這幾乎是所有人在工作中最糾結的時候。由於沒人願意被視作是在盛怒之下異想天開,所以在行動前我們都要了解自己的動機是不是正直,反應是不是適度。但我們怎麼才能知道這些呢?亞里士多德說,我們需要花時間和精力來養成道德分析的習慣,這樣我們就會知道在面臨道德方面的情況時,應當如何做出恰當的反應。比如說,他說“人們偶爾會感到生氣,但那些常因生氣而紅臉的人如果能學會控制這種情緒,就非常好。”他總結道,一般來說,能夠保持平穩的情緒是一種美德,但他沒有就此止步不前。——“有時我們需要憤怒,憤怒才是合適的表現。”他說,如果一個人在極其不公正的時候不能表現出憤怒,就不能說這個人是正直的。秘訣在於,知道什麼時候應當憤怒——然後就是如何有效地引導這種感情。亞里士多德說,正直的人會在合適的時間,對正確的事情,展現適當的憤怒。為了讓我們能在日常生活中符合這三個標準的要求,他舉了一些我們在增強道德修養方面可能會問到自己的問題:

●在什麼時候,面對一個很明顯的道德錯誤時,我的第一反應就是憤怒?

●在什麼地方劃清界限,挑起紛爭最有用?

●什麼時候我因憤怒而產生的冒犯是合理的?

●我的反應程度如何能與冒犯的水平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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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的例子(1)

讓我們來快速回顧一下,對於國有或私營組織中那些憤怒的僱員的行為,社會科學家們有什麼話要說。這讓我們能夠在現代框架中理解亞里士多德的古代道德觀點。70年代早期,經濟學家阿爾伯特·赫什曼認為,不同意公司政策的僱員只有三種選擇:“離開、說出來、效忠。“也就是說,他們可以選擇堅守原則,辭職;也可以試著改變這個政策(對當權者說真話);或者持保留意見繼續”忠實“於團隊。經驗表明,大部分人會選擇第三種,這條通道的阻力最小。無論是道德上的異議,還是上級有問題的命令,他們都忍著不說,因為他們斷定自己沒有權力做出改變,或者更壞的情況是,如果他們嘗試這麼去做,會遭到懲罰。這樣的忠誠其實是自以為的忠誠:大多數執行官都希望僱員成為“好士兵”,不要質疑公司的政策(或者,如果質疑就請悄悄地離開。)

但有時候僱員發現老闆的行為如此荒謬,除了揭發或辭職他們別無選擇。一般來說,他們已經在內部表達過看法,並且試過了所有上訴的渠道,但依然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無奈之下選擇了這種方式。提出這種原則性辭職的,一般都是無權無勢的人;在組織內部,很少會有某個令人尊敬又有權勢的成員會這麼做。由於對上級不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