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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真切,但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不,確切說是被吸引住。他挺拔的身形像裹著一層朦朧的雨霧,步子不疾不徐,從容優雅,即使黑色的皮鞋踏得雨水飛濺,沾溼了褲腿,也絲毫不會讓人感覺不雅,反而有一種別樣的風度與貴氣。

一個安靜優雅的男人,一個能讓雨水和天地都成為陪襯的男人——牧神之。

他一點點靠近,我想起蘇娜娜的忠告,剛一抬腿,就見他的傘沿抬高了一點,露出狹長的鳳眸,急急地說:“你別過來!雨大,我過去。”

我不是想到你那兒去,我想躲你來著。

見他加快了步伐,褲腿溼了一大半,我有點愧疚,“呃……牧先生,好巧啊!”

“恰巧路過,看到一隻淋溼的小兔子。”他眉眼一彎,眼角的笑意像要盈盈地流溢位來,一隻手把傘撐到我頭頂,一隻手去解外套的扣子。

我慌忙說:“牧神之,我是要打車的。”

他單手脫著外套,傘面傾斜,雨水很快就把右肩淋溼了,他正了正傘,也沒說讓我幫忙,倒是將外套裹在我身上,全部動作單手進行,卻絲毫不顯笨拙。

“我打車。”我又重複了立場。

“唔,打我的車,沒有計價器。你喜歡的鹹蛋黃!”他語氣淺淺淡淡,卻不容拒絕,攬著我徑直朝車子走去。

車內的暖氣很足,我整個人都暖了起來。用他遞來的乾毛巾擦著頭髮,斜睨到他含笑的目光,我忽然有些不安,“牧先生這次恰巧路過,去做什麼?”

他哧地笑了一聲,只是笑,兀自握著方向盤,挽到手肘的袖口上滴著水,胳膊上還掛著水珠。

我才意識到他幾乎把傘全給了我,半個身子都淋在雨裡,要是感冒了,我又欠一次人情,於是拿著毛巾邊替他擦著胳膊,邊說:“這個月您又恰巧,十九次了。”

“唔,有那麼多麼?好吧,我承認,我是想你了,就來看你。”

“想了十九次?”

“若你覺得少了,我可以再加幾次。”

“牧先生應該去想您的女朋友。”

“正想著呢!”他緩緩側過頭,目光直直地望著我,灼得我心發慌。

“牧先生,如果以前我有什麼話或者言語讓你誤會了,我十分抱歉,我已經和我男朋友和好了。”

我還沒說完他就笑著打斷,“我誤會什麼了,嗯?他說喜歡你讓你做女朋友了?”

“……”我像被一噸冰塊砸中。

沒有,都沒有,即使和好,秦念也沒承認過我是他女朋友,甚至沒說過喜歡我。

他目不斜視地開車,因為離得近,身上的清香一絲絲瀰漫過來,很清晰,被暖氣一烘,竟是那種草木香氣,溼漉漉的,有些甜。

車泊在一家五星級酒店門口,他說換了衣服,吃完晚飯就送我回家,我也不好拒絕。

我在大廳沙發上等他去訂餐,隨手取了一本時尚雜誌打發時間。一側眸就發現一個熟悉的身影。秦念正在不遠處的茶座,低頭攪著咖啡,對面是個年輕的女人,棕色的波浪捲髮,純白的Dior新款女裝穿得玲瓏有致。

秦念,你的保證為什麼如此廉價?

窗外的雨聲噪雜,儘管我早知道我相信的是相信本身,而非秦念,那些雨點還是密密麻麻如同落在心上,水滴石穿,這麼多的雨拍下去就是血肉模糊。每一滴都掀起深深的旋渦,我像陷在泥潭裡,怎麼掙扎都上不來。

街角的祝福(11)

我想我的樣子一定狼狽不堪,不然牧神之過來看到我不會愣得皺起眉,我握著雜誌的手都在發抖,起身走過去把橫在對面的茶几都碰歪了。動靜太大,很多人的眼神都朝我們飄過來,我不知道有沒有秦念,我根本不敢抬頭去看,就揉著膝蓋慌慌張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