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說好的不是?我們第一次見面就談過,兩年為期,要是當中任何”一方碰到心儀物件,另一方要無條件解除婚約。“力夫提醒她兩人的約定。
“你覺得我自私嗎?”
“不覺得。”越怪了,他的大方退讓不像正常的未婚夫。問題是,他真的樂見她幸福。
“那代表……你不夠愛我?”她反問。
“小姐,你太過分,有汪汪愛你不夠,還需要我湊一腳。”
“愛情嘛,總是越多越好。”
不錯,很有乃夫之風。只不過,從什麼時候起,他停止追逐愛情的腳步?幾時起,滿街“鮮豔”的女性,已引不起他的胃口?苦笑,愛情真的是種霸道的東西,抑制了人性,讓你不知不覺間,守護起一對一規律。
“不要太貪心,有個好男人愛你、你愛,就是最圓滿的事情。”很難相信這種話出自喬力夫口中,但近來,那些他曾經嗤之以鼻的說法,漸漸在他胸口築起堡壘,關住他愛飛的心。
“你說得對,可是我還不確定他愛我,就放手你這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