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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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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再說過,現在的小說翻開就是白生生的大腿、胸脯,人們把身體的放縱和倦慵當做文明、新潮、自由、個性、追求,把私底下的願望、行為當做宣言和日常,當街擺弄,大肆炫耀,而且臉不變色心不跳。用身體寫作,寫身體,寫身體的慾望、動作、聲音,有了高潮就喊,天亮以後就分手,天不亮就分手,不想上床,精子大戰……接踵而至,紛至沓來,飛沙走石,鋪天蓋地,好像國人都擦搽了印度神油,吞吃了美國偉哥。小說寫到這份上,已不是作踐,而是作惡。馬平顯然不想跟人作惡,他想跟人作鬥爭,他讓我們回過頭去,看一場場荒誕的“紅色睡眠”,看一隻只空蕩蕩的胃,看一個個死去活來的夢。李安樂,一個夢裡生夢裡死的農民,一個半人半仙的稻草人,一個穿針引線的皮影人。這個人模造了我們難忘的過去,道出了我們的恐懼,我們的愛,我的恨,我們土地的深度,我們天空的高度。這個人有酒氣,有酩態,瘋瘋癲癲,跌跌撞撞,但也有血有肉,有真有假,有是有非。我喜歡這個人物,他連通了一種真實,一段歷史,一個警示。我相信,這才是文學的真正意義所在:不是啟用我們的精子,而是啟用我們的精神。

2004年7月14日

戀歌又響起

誰的戀歌又響起?是陳華。陳華何許人?偌大中國,叫陳華的人太多,我熟人中有七個,囊括男婦老少。我誇張地說,但結果可能是真理:每一條弄堂都有一個陳華。因之,我要特別指出:此陳華是《那一曲軍校戀歌》的作者,居北京,穿軍裝,女。

我不認識“此陳華”,要談的自然是她的作品。一直有種感覺,有些人,他們長著似曾相識又朦朧不定的面孔,從沒有刻意記憶,但絕對不會忘記;有一些事同樣如此:只需要一剪影子、一杯酒、一段音樂或者一個眼神,就會像鬼魅一般驟然而至,迅雷不及掩耳,佔據你那無能為力的大腦神經,讓你笑靨如花抑或眼淚滂沱——當然,於至深處,又僅為會心而已。這是我讀《那》第29頁時想到的。隨後一直在邊讀邊想,思維異常活潑、歡悅,如同有朋自遠方來。罷了,確認《那》是一曲樸素、懇誠的“戀歌”,並不是影子、酒、音樂或者眼神,故而我完全可以從容掩耳應對。但是我沒有。我很樂意徜徉在陳華筆下的世界去捕捉一寸漫步潘帕斯草原的微風,握緊一滴淌入太平洋的雨水,呼吸一口即將化作奧林匹斯山巔火焰的氧氣,直到掩卷而定,我才發現一切已然黏稠而模糊。

毋庸置疑,透過鏡子,穿越二十餘載光陰,我也許就化身成為《那》裡的角色。我竟毫無緣由地以為自己就是任天行、就是廖凡、就是龐爾……也許當他們抽象起來,就能與當年的我安逸而默契地重合吧。我甚至還把青春悸動的物件,形象在了郝好和姚小遙身上,一如透過彩紙的光,朦朧而有別番風情。

真實引導朦朧,而朦朧又恍惚將某種特別的情緒變得真實。我不覺靠在椅背上,點燃一支香菸,煙霧氤氳環繞,忽然變作兩首流行在我讀軍校時代的旋律:《儂本多情》和《一首歌一個故事》。兩首普通的流行歌曲,因為《那》,一時間佔據了我全部的思緒。我要將《儂本多情》送給葉小米、郝好和姚小遙,愛情給了她們足以軟弱而堅如鐵石的心力,正如歌中唱道:“情愛就好像一串夢,夢醒了一切亦空;或者是我天生多情,方給愛情戲弄……”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