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原故。閒話不提。
且說建寅議案透過之後,夏禹正要另提議案,既將站起來說道:“曆法建寅,可為萬世標準,固然甚好。但是臣的意思,王者法天以昭示萬民,這個原則是不可廢的。唐、虞兩朝的歷法是法天則地,所以他紀年仍用‘載’字,以表明仍舊不廢民事之意。現在曆法建寅,既然注重民事,假使那紀年的字樣仍舊叫‘載’,未免廢棄法天的原則,而且亦太重複了。臣考天上的木星亦名歲星,越二十八宿,宣遍陰陽,恰恰十二月一次,是極準的。可否將“載’字改作‘歲’字,一載為一歲,那麼天與人交重,兩者不偏廢,未知眾意如何?”大家亦都贊成。
杜業立起來說道:“從前先帝注重曆法,敬授人時,原是以農事為重的意思。但是臣的愚見還要進一層,不但使人民要知道務農的時日,還應該使萬國諸侯都遵行現在所新定的國曆。為什麼原故呢?世界之上事事能畫一,則庶政容易辦理,倘使國自為政,那麼其糾紛甚大。帝堯之時,洪水滔天,對於諸侯無暇顧及。先帝攝政之初,已慮到這層,所以創立五瑞之法,頒之於群后。又四時巡守,考察律度量衡使之相同。律度量衡,是民間日用必需的東西,曆法也是民間日用必需的東西。
律度量衡要它相同,而曆法倒反不同,你國是正月,我國中已是二月,他國中又是三月,會合攏來,豈不是參差紊亂之至嗎?
況且曆法至精至微,差以毫釐,謬以千里。現在政府承歷代之後,測驗推步的器具較備。而自帝堯以來,二羲二和分宅四方,孜孜考察。帝堯及先帝又天稟聰明,長於天文,時加指導,歷算之精,遂為萬國所不及。所以臣的意思,就中央政府之尊嚴而言,就萬國統一之便利而言,就曆法之精密無訛而言,皆有使萬國遵行此新定國曆之必要。未知眾意如何?”大家聽了,亦都以為然。
於是又商量如何推行此新國曆之方法。輕玉主張:“每歲冬季十月或十二月,由司歷之官將次歲的月日。大建或小建,弦、望、晦、朔在何日,有無閏月,應閏某月,二至二分各節氣的時日分數,一切都推算明白,分為十二冊,或十三冊,每月一冊,頒佈於諸侯,使他們謹敬領受,藏之宗廟。每月之朔,用一隻羊到廟中去祭告,請出一冊來檢用,這個方法,未知可行否?”季寧道:“方法呢,當然是如此。不過收藏請用,這種手續似乎可以不必限定。因為現在第一步是要他們遵行國曆,換一句話,就是要他們奉行我們的正朔,聽我們的號令。
假使手續太煩,或操之過激,使他們發生一種反感,或者竟不遵行,或者陽奉而陰違,那麼又將奈何呢?”夏禹道:“是呀,立法之初,不妨寬大,現在只要希望他們遵行,至於收藏請用等且不必去管他吧。”這時司歷之官,是從前二羲二和的子孫,官名就叫作羲和,此時亦列席會議,夏禹便吩咐他們去照辦,並派伯封叔及昭明同去幫忙,這件議案才算結束,第三項議案是財政。財政問題,包括出入兩種。而收入方法尤為重要,須加審慎。因為支出總以節儉為主,可省則省,可緩則緩,還有一個斟酌。至於收入,哪項應收,哪項不應收,哪項可多收,哪項不可多收,稍不審慎,一經定下之後,百姓就非常吃苦。但是如果一概少收,則一切政費從何取給?凡百事業從何建設?所以是最難的。
當下輕玉立起來說道:“現在九州已經恢復,一切貢賦辦法已經確定。但是依臣的愚見,還須有一個根本辦法,財政上才可以日有起色,絕無後患。貢、賦兩項,貢是萬國諸侯來貢的;賦是王畿之內,政府直接叫百姓繳納的。諸侯之貢,只能作為賞齎諸侯之用,如朝覲之時,以甲國所貢賞乙國,乙國所貢賞丙國之類。或者作為政府特別之用,如荊州所貢世茅,以供祭祀縮酒之類。此種收入,只可作為臨時費,不能作為經常費。經常費的收入,還是以田賦為大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