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字上劃過。它們極容易弄髒。
忽然,羅西沒來由地感到煩躁不安起來,好像在黑夜已經降臨的另外一個時區裡,有人在掛念她。“不過,羅絲畢竟是個通俗的名字,不像伊萬吉藍或者佩特羅尼拉等那麼少見。”
“你說得有道理。”安娜把畫遞給她,“不過碳筆字也很有意思。”
“怎麼?”
“碳筆很容易被抹掉,如果背面的字一直沒有保護起來,它早就被弄髒了。所以玫瑰紅這幾個字一定是後來加上去的。可是為什麼要這樣做呢?畫本身不像是近期的作品,它至少有四十多年了;應該有八十到一百年左右。它還有些奇怪的地方。”
“什麼?”
“沒有畫家的署名。”安娜說。
第四章 章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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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曼是在星期日這天出發的,他走的那天羅西的工作還沒有完全落實下來,正在做著準備。諾曼也乘坐了11:05的大陸快運。他決定這樣做並不是為了省幾個錢;而是為了不知不覺地溜進羅絲的大腦中。諾曼不願意承認她突然出走對他是個多麼沉重的打擊。他試著說服自己,所有的煩惱和不安只是因為那張信用卡,和其他一切都無關。但是他心裡很清楚:真正的原因是,他至今沒有找到任何線索;他甚至連一點兒預感都沒有。
結婚多年來,他熟悉羅絲的每個想法,甚至她所有的夢,這一切突然徹底改變,他簡直要發瘋了。他儘管沒有公開承認,但也沒有完全掩飾,他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她的計劃已經醞釀了好幾個星期或者好幾個月,甚至長達一年了,他居然對此一無所知!假如他知道她出走的真實原因,換句話說,假如他知道床單上那滴血跡對她產生的影響有多大;他早就應該感到寬慰了。當然也有可能會更加不安。
他曾經想把尋找失蹤妻子的真實情況隱藏起來,以偵探的身份出面實施追蹤計劃,後來意識到這種衝動實在不明智。奧利佛·羅賓斯的電話使他清醒,他決定把這兩種身份都隱藏起來,想象著自己就是羅絲,模仿著她的思維方式。一切就從踏上她所坐過的汽車開始。他提著短途旅行包,大步跨上汽車,站在司機身後往通道里看。
“兄弟,能往裡邊走一點兒嗎?”
“你想嚐嚐鼻子被打斷的滋味嗎?”諾曼毫不猶豫地回答。他後面那傢伙再也沒說一句話。
他花了一會兒工夫考慮(她)他坐在哪個座位上。她不會一直坐在後排,過分挑剔的羅絲決不會選擇靠近廁所的座位,除非其他座位都已經坐滿;諾曼的好朋友奧利佛·羅賓斯(他和羅絲的車票都是從他那裡買到的)向他保證說,11:05的車從來都坐不滿。她也不會坐在車輪附近,因為太顛簸;更不會坐在前邊,因為大引人注目。只有中間靠左的座位最適合她。她是個左撇子。人們往往錯誤地以為自己會隨意地做出選擇,其實任何選擇都不是隨意的,一般人們總是下意識地選擇順手的一邊。
在他當警察的這些年裡,他開始相信心靈感應術。雖然有些難,但是有可能實現。關鍵是不要弄錯了角色,否則就會失敗。你必須像一隻會打洞的小動物那樣,找到一個能夠進入獵物頭腦中的方法,你還得仔細傾聽腦波(而不是脈搏)的聲音;精確地說,需要捕捉對方的思維方式,而不是她的思想。當你找到這種東西以後,你就可以走捷徑——你可以沿著獵物的思維軌跡一路追尋下去,直到某個夜晚趁她毫無準備的時候,猛地推開後門……或者藏在床底下,用事先準備好的小刀使勁兒往上捅一刀,隨著床墊發出嘎吱吱的尖叫聲,那個可憐蟲氣絕身亡。
“趁你毫無準備的時候下手。”諾曼坐在她可能坐過的椅子上,低聲地念叨著。他很欣賞自己的嗓音,因此當車緩緩開出狹窄的車道,駛向西部地區時,他又默默地自語道:“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