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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廣東的同志希望他花點時間,在反貪局成立5週年能夠遂願。並要我寫個序言。我覺得這是一件大好事。而且,他正在開展千頭萬緒的司法行政工作,仍然擠出時間來完成這一艱鉅的寫作任務,難能可貴。我樂為之序。

劉復之

1994年7月1日

2009年7月27日修訂

序二(1)

自1989年8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設立反貪汙賄賂工作局,至今已5年了。

這是1994年8月時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思卿同志為本書作序。

當時任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肖揚同志,在工作之餘寫就了《反貪報告——共和國第一個反貪汙賄賂工作局誕生的前前後後》(原名《神聖的使命——共和國第一個反貪局誕生的前前後後》)一書,較為全面地總結了反貪局成立的前因後果。我覺得這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不僅為反貪局成立5週年獻上了一份厚禮,更重要的是對於人民特別是廣大檢察干警,全面地認識在檢察機關設定這個專門機構的重要性,以及在反貪汙賄賂等經濟犯罪鬥爭中所起的作用,進一步堅定反貪汙賄賂等經濟犯罪的決心和信心,推動反貪局的建設都是很有利的。肖揚同志請我為這本書寫幾句話,我很樂意。

5年前,第一個反貪局誕生之後,最高人民檢察院就給予了肯定,並決定在全國推廣。各地都加快了檢察機關反貪汙賄賂工作專門機構的建設,發展很快,工作情況也很好,在反貪汙賄賂鬥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幾年來,各級人民檢察院堅持把反貪汙賄賂作為第一位工作,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查辦了一大批貪汙賄賂等經濟犯罪的大案要案,為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為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作出了貢獻。5年的實踐證明,建立反貪局的決策是正確的。

從目前的情況看,貪汙賄賂等經濟犯罪仍然是嚴重的。檢察機關查辦的貪汙賄賂等經濟犯罪案件的情況顯示,犯罪數額大,重大特大案件增加;團伙犯罪增多,群案、串案,跨地區、跨行業作案突出。特別是一些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個別領導幹部錢迷心竅,與犯罪分子內外勾結,狼狽為奸,共同作案,進行貪汙、賄賂、走私、假冒商標、偷稅、抗稅、騙稅等犯罪活動,大肆侵吞、騙取國家財產,坑國家、害人民。不少案件是貪汙、賄賂、走私、騙稅、徇私舞弊、翫忽職守、包庇、偽證等多種犯罪交織在一起,一案多罪、一案多人、一人多罪。再有就是法人犯罪明顯增多。在犯罪分佈和流向上,一些掌管人、財、物的部門和帶有壟斷性的經濟管理部門,由於權力缺乏應有的監督和制約,貪汙賄賂等經濟犯罪始終是多發部位。經濟發展的熱點行業,如證券市場、房地產市場、期貨貿易市場等,由於規章制度不健全等,往往成為貪汙賄賂等經濟犯罪的易發部位,出現了一些新的經濟犯罪形式和動向。特別引人注意的是,貪汙賄賂等經濟犯罪由生產、流通等經濟部門的工作人員,蔓延到少數黨政機關的幹部和少數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的工作人員中,他們把權力商品化,把市場經濟奉行的交換原則引入到黨的生活和國家機關政務活動中,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敲詐勒索、索賄受賄。這些人在我們整個幹部隊伍中雖然只是極少數,但其危害絕不可低估。領導幹部利用職權貪汙受賄是當前*現象中最嚴重、最惡劣的表現。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的主要領導幹部貪汙受賄、腐化墮落,往往導致這個地區、部門的*現象蔓延,貪汙賄賂犯罪日益嚴重。社會上的各種經濟犯罪分子,總是想方設法拉攏國家幹部,特別是擔當一定領導職務的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