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時候我不是覺得面紅耳赤、抬不起頭的嗎?現在還在這兒左顧右盼個什麼勁兒啊?!
上了樓,我坐在八仙桌邊好半天,都在反思自己的口是心非。
我想不通方致遠對我的那種莫明其妙的信心哪兒來的?他怎麼會以為我會不在乎他的殘疾的呢?事實上,我分明是很在乎的!我無法想象每天都要抱他上車的場面,無法想象和他一起在公共場合出入的場面,更加無法想象帶著他去見我的朋友、父母、親戚……啊喲,想遠了,不過,我還是繼續想下去了。
要是!
要是我和他處下去了,首先面對的就是在酒店裡出雙入對。我的那些個同事們、領導們見了這樣的場景會怎麼想?一,詫異!二,懷疑我的動機!三,可能會為我不值……或者為他不值!四、五、六……肯定還有別的想法吧!
要是我熬過來了,肯定就得把他介紹給我那個小圈子裡的朋友們。三個女孩,一個是我打中學起就要好的同學方婷婷、另兩個是和我一起在酒店裡工作過的前同事謝芳華和盛莉娜。她們見了方致遠會有什麼反應?婷婷是幾個朋友中唯一知道我在高中時期的大大小小故事、包括後來和小潘的關係,她一定會以為我把方致遠當成了小潘的影子,然後勸我別犯傻。芳華是我們幾個裡年紀最小、想法最簡單的一個,她應該會從很純潔的、愛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過她這關應該不難。而莉娜是我們之中最漂亮、最聰明、也是最實際的一個,不管從什麼角度來看待方致遠的出現,她都會高舉反對的旗幟、很肯定而且堅定地勸我和他分手的!
要是我又挺過了朋友這一關,父母那兒我可就別指望咯!什麼都別談,光是方致遠如此嚴重的殘疾和無法自理的生活能力,我父母——天下任何一對父母——都會堅決予以否定的!
我覺得有點絕望了,同時也很慶幸事態還沒發生到嚴峻的地步我就幡然醒悟了。
我想還是就這樣吧!放過我自己,也放過小混蛋!
3…1
時間是……唉,太多人形容過“時間”這討人厭的東西了。這兩天我的感受和那些負面的描述非常貼合,覺得時間是我最大的敵人、尤其是在上班的時候。還有對面那扇一抬頭就能看見的茶色玻璃電子門和門後那影影綽綽可見的晃動的身影,都像是個致命的漩渦一樣,無時無刻不在吸引著我的目光、折磨著我。
我不得不讚嘆我們酒店的佈局。多好啊,兩邊各有一架員工電梯,好像料到總有一天我們這個樓面會分家一樣、直接避免了我每次從車庫搭電梯上來的時候會有的提心吊膽。遠見卓識的設計,太……他媽的遠見卓識了!
一晃,整整一個星期過去了。我沒有邂逅小混蛋、沒有邂逅Rosette、當然也沒有邂逅堂哥加合夥人Edward!
這天下午,我奉命外出聯絡一位客戶,這讓我有如釋重負的感覺。我糟糕的情緒並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好轉,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趨勢,所以能從悶得死人、吵得死人的辦公室裡出來透口氣讓我興高采烈。
客戶拜訪得很成功,人家很豪爽地答應了在我們酒店宴會廳裡辦聖誕、新年派對。我想之所以事情辦得如此順利是緣於我超好的心情。說實話,那接待我的人長得什麼樣我都不記得了,但是我卻覺得他肯定很可愛,否則怎麼能讓我對他一直笑個不停呢?
從客戶那兒出來的時候,我的腳步輕快而又自信。我相信我的抵抗能力恢復了!
驅車返回酒店的路上,我的手機響了,跳出來的號碼讓我嚇了一跳:方致遠!
咦,這個小混蛋什麼時候在我的手機上動過手腳了?是那天晚上我洗澡的時候嗎?我沒注意。
我把手機扔在副駕駛座位上、猶豫著要不要接。
鈴聲響個不停,很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