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得火熱,信用違約互換工具的價錢極賤。
該小組由2006年12月開始吸納信用違約互換工具,但銀碼不大。高盛財務長戴維.維尼亞,指示該小組大量購入。次貸危機於2007年1月浮現,ABX指數由95跌到90。到2月底,指數跌至60。該小組大獲全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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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對沖基金、基金與次貸風暴(1)
牛市已經完結,企業盈利增長將面臨重大下跌風險;但亞洲區強勁的基本因素反映,風險可以受控,而以內需為主的股份將會跑贏大市。
──美國億萬富豪投資者,BNP策略員Clive M擔保債務憑證nnell(2007年9月4日)
一、貝爾斯登被對沖基金逼至末路
投資銀行貝爾斯登傳出次貸失利的訊息之後,包括擁有資金190億美元的Harbinger Captital在內的三家大型對沖基金,大舉拋空貝爾斯登,令貝爾斯登的股份由150美元暴跌至只有4美元。四分之一的貝爾斯登股份被借貨拋空,拋空的勢頭猛烈兇狠,令投資者根本不敢買入。持有1;214萬股貝爾斯登的著名投資者劉易斯,為此也損失一半身家,虧蝕額達到11億9;000萬美元。
這幾家對沖基金當然獲利不少,滿載而歸。日後再有銀行或者證券行傳出次貸虧蝕的壞訊息,相信難免遭到對沖基金群起猛烈拋空,結局可能比貝爾斯登更慘烈
由一宗騙案談起
對沖基金(hedge fund)是私人投資基金,只接受夠資格的投資者投資。
全球有8000個對沖基金,其中香港人熟悉的高盛(Goldman Sachs)就是擁有153億美元資產的對沖基金。在美國的對沖基金中,以資產金額計,高盛只排第三。估計,所有對沖基金的資產總值超過一兆美元。
對沖基金和普通在證券市場上掛牌的基金一樣,要在美國證券及交易所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處)英文簡稱SEC登記。由於是私人投資基金,不在證券市場上市集資,所以投資活動受到的法律監管極少,在某些情況下根本沒有監管。對沖基金無須像上市的基金那樣,向外披露投資資料和詳細賬目。
法律上,對沖基金的股東限制相當多,要有超過500萬美元可投資資產、每年收入超過20萬美元及其它要求,才能成為股東,而且每個對沖基金不能有多於100名股東,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集資。對沖基金必須達到以上對股東的要求,才能得到證監處豁免對該基金的監管,故此大多數對沖基金只招待億萬富豪為股東,一般投資者根本無法入股。以上只是法律要求,現實中對沖基金本身對投資者和客戶的要求,是遠遠高於法律要求的。
基於對沖基金是私人投資基金的本質,證券市場上沒有對沖基金掛牌。證券市場上的投資者極其量只能購買上市的對沖基金的公司股份,那是有別於購買上市基金的。一般看來,上市的對沖基金業績都差,以現在美國證券市場上的兩個對沖基金公司的股份而言,上年度股價下跌超過一半。
外界不明白對沖基金的運作,所以騙徒經常以對沖基金為名行騙。不久之前,便有一個騙徒在薩克拉門託一家酒店開投資研討會,大約有七十多人參加。騙徒保證每年有24%的回報,而且沒有風險,就是這樣,騙到900萬美元資金。其中一位70多歲的婆婆,將自住物業加按向銀行貸款將近50萬美元,然後投資在這騙徒的”對沖基金”。結果,這位騙徒在證券市場上輸掉所有資金,只剩下一棟價值100萬美元的住宅。那騙徒聲稱可以替公眾投資於對沖基金,其實這本身已是犯法行為,因為這樣的投資方式絕對不可能合法地出現。
由這宗騙案可見,投資者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