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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王律師要玩火?

不樂意了。

網上的律師?

隔著網路,毫不誇張的說,對面是人是狗你們都不知道。

很可能都沒有律師執業證的。

拿那些冒牌貨來跟自己這個正兒八經的執業律師相提並論?

這是對自己的侮辱!

王明浩板著臉說道:“兩位應該知道便宜沒好貨的道理,這請律師也是一樣的。”

“厲害的律師報價自然高,那些水貨,沒能力,沒資歷,沒名聲,他們只能靠壓低價格來吸引客戶。”

“但你們敢相信這樣的人麼?你們知道對方能力如何?甚至,對方是不是真的律師你們都無法確定!”

王明浩無所謂的攤了攤手。

“當然如何選擇是你們的自由。”

“如果你們信得過網上那些騙子,儘管去找他們好了,我並不阻攔。”

“只是希望事後別後悔。”

王明浩這番話,直接是讓魏大剛和田淑芬心裡愈發沒底了。

其實這道理,他們也清楚。

剛才提到網上律師的報價,也無非是想壓一壓價格。

只是現在看來並沒有發揮作用。

倆人用土話小聲嘀咕起來。

王明浩靜靜地看著,也不催促。

片刻後,

魏大剛看向王明浩說道:“那個王律師啊,我們肯定是相信你的,就是這個錢……我們一時半會兒確實湊不夠。”

“不過我之前看過一個律師電視劇,好像叫《底線》還是什麼來著,裡面說請律師可以先不給錢,等打完官司了再給錢。”

“你看……”

田淑芬緊接著道:“沒錯沒錯,就是打贏官司給錢,打輸了不用給錢,我記得很清楚!”

王明浩挺意外地看著倆人。

沒想到這兩個小地方來的老年人,居然知道“風險代理”。

所謂風險代理,簡單來說就是當事人和律師關於代理費的一種約定。

這種約定對於雙方來說,都有一定風險。

律師的風險在於,打輸了官司,他一毛錢都拿不到。

當事人的風險在於,如果官司贏了,他們通常需要支付高於正常標準的律師費,而且一般來說,會高挺多。

聽了王明浩的解釋後,魏大剛說道:“這個我們可以接受,只要能救我兒子,多付點錢沒關係。”

“我們兩口子還有點積蓄,就是一時半會兒拿不出來,需要點時間。”

時間,是關鍵。

而且魏大剛還有點自己的考慮。

他擔心律師收了錢不出力。

可如果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律師為了自己的收入,肯定會盡心盡力。

但王明浩卻猶豫了。

他猶豫的原因很簡單。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簡單來說,在刑事案件當中,採用風險代理收費,是違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