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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部分

十五方出,朝政開始正常運轉,外頭卻傳來了呂誨去世的訊息,年方五十八!這一訊息,令人憤恨,不少御史言官看向王安石地眼光都充滿了怒意。不過天下不會因為他們的介意而停止運轉。官家一紙聖意,讓王陶頂替呂誨掌管御史臺。此人是官家當年的藩邸舊人。用來也順手!

現在已經是大宋熙寧二年開春了,王安石的新政正在緊鑼密鼓地張羅之中,也該進入一個新的階段。然而司馬光對待王安石的臉色卻越來越差。以至見面也不打招呼了,只冷哼月聲而去。弄得王安石好生無趣!

二月一開始,王安石與他地制置三司條例司就丟擲了之前的方田均稅法與之後制定的市易法。兩法一出,立刻在朝堂因起波瀾,不少大臣阻止施行。然而此刻的王安石,卻不需要他們的支援方能行事了,條例司律令一出,自成規矩,再借以三司衙門的名義頒行。立刻能在全大宋天下實行。

何況他又有官家地支援。到此時。沈歡認為王安石與趙頊兩人都已入了魔。兩人地舉動。都有點瘋狂地味道。王安石自不必說。一旦大權在手。實現心中願望地念頭比什麼都強悍。足以摧毀一切。還有皇帝趙頊。雖然之前性子比較急。然而對待朝政。還算理智。然而一遇到王安石。就盲目了。除了信任。還是信任。為此也不惜犧牲一

這時候地王安石與趙頊。都是難以勸說地。沈歡也不打算去勸什麼。他自有打算。欲使一個人滅亡。比先令他瘋狂?此時地王安石與趙頊。都有了這樣地意味!

不過沈歡是沈歡。他比較現實。他地老師司馬光就不是這樣地人了。作為一代重臣。他看不過去。極力思索。在二月中地時候。費了一夜地工夫。終於寫成了那封鼎鼎大名地《與介甫書》。

中他明寫王安石“財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條例司”。“又置提舉常平廣惠倉使者;”今介甫為政。盡變更祖宗舊法。先者後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毀滅之。棄者取之。焉窮日力。繼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為政。首建制置條例司。大講財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輸法於江。淮。欲盡奪商賈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錢於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你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或所見小異。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輒艴然加怒。或詬罵以辱之。或言於上而逐之。不待其辭之畢也。明主寬容如此。而介甫拒諫乃爾。無乃不足於恕乎!”

長篇大論。列舉了實施新法“侵官”、“生事”、“徵利”、“拒諫”、“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這一篇文章諸多觀點在沈歡看來不足以成立。不過知道此時地他。也沒有相權。任司馬光作為。他知道勸也勸不了。還不如讓司馬光在此文上發洩一下司馬光地怨憤。畢竟當年在舉薦王安石一事上。他說不上出力最大。卻是功勞最大地一個。若沒有他那一番話。估計官家不會那般快速任用王安石!王安石地作為。最令他難受了。畢竟兩人是最好地朋友。

信出去了。王安石當然會回信一封。正是那首王安石最具特色地《答司馬諫議書》。不過現在司馬光已經不止是個諫官了。而是參政。由是就變成了《答司馬參政書》。其實回覆說道:“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

王安石避重就輕只談自己尚未成功,對司馬光提出的問題並沒有一個完美的答覆,當然讓司馬光不能滿意不,不止不滿意,還有著一腔難言的怒火,說也說不出來,只能供五臟六腑玩弄。

這一次事件,標誌著司馬光與王安石的徹底決裂,兩個本來是知交的好友,從此畫地絕交,形同陌路!也因為這一事件形成地事實,鬧得沈歡與王安石見面也只是簡單打個招呼,不敢再多套近乎了。這也使得他回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