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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嚴羽與宋人詩論(3)

完全的表現,完全的傳達,是與物無間的融匯。蘇氏“書晁補之所藏與可畫竹詩”謂:“與可畫竹時,見竹不見人,豈惟不見人,嗒然遺其身。其身與竹化,無窮出清新……”見四部叢刊本《集註分類東坡詩》,第210卷,第226頁。此有賴於直覺式的“意”方可。

黃庭堅曾學於蘇氏。他強調法與度的重要性。事實上,黃庭堅對詩的觀點可以看作對蘇氏賴於直覺的“意”以尋求無間的自由的批評。他說:

蓋變體如行雲流水,初無定質,出於精微,奪乎天造,不可以形器求矣。然要以正體為本,自然法度行乎其間。譬如用兵,奇正相生,初若不知正而徑出於奇,則紛然無復綱紀,終於敗亂而已矣。見範溫“潛溪詩眼”。此引文引自羅根澤《中國文學批評史》(香港,典文),第654頁,並請參羅著論黃庭堅部分。

正體乃指謹於佈置法度,謹於字句間的安排及音韻格律。黃氏強調“法”、“律”及“眼”。詩人賴於對法度的熟悉及精通,而非僅賴於天才。金朝王若虛(1177—1246)譏評山谷,謂:

魯直欲為東坡之邁往而不能。於是高談句律,傍出樣度,務以自立以相抗,然不免居其下也。王若虛《滹南詩話》第二卷。見丁福保《續歷代詩話》(臺北,藝文),第623頁。

山谷的詩是否低於東坡的詩是另一問題,然而,山谷之賴於法度則為事實。他對其主張有相當精妙的解釋而其對後世之影響極大;他說:

老杜作詩,退之作文,無一字無來處;蓋後人讀書少,故謂韓杜自作耳。古之為文章者,其能陶冶萬物,雖取古人之陳言,入於翰墨,如靈丹一粒,點鐵成金也。見四部叢刊本《豫章黃克生文集》,第19卷,第204頁。

又說:

詩意無窮,人之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無窮之意,雖淵明少陵不能盡也。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語謂之換骨法,規模其意形容之,謂之奪胎法。見惠洪《冷齋夜話》,稗海本,第1卷,第7b—8a。

對富天才、富感情如蘇東坡者,沒有什麼能構成其表現上的障礙。但對天才較次者,對不能賴於其“意”或直覺活動者,黃庭堅所提出的主張是適逢其會的。由是之故,江西派的詩人們甚或主張使用有來歷的字句,然而,我們不應忽略黃庭堅對詩的寫作與點金術的比喻。這個比喻的含義是理想的詩人還具有能把文字轉化為詩的魔力,即使其魔力來自長期的浸淫與磨鍊。這解釋了為何黃庭堅及江西派詩人一方面注重格律法度(有如形式主義者),一方面又能信任禪悟的原因。這兩者不一定是相互矛盾的;然而,他們只心儀於“禪”的某一層面。這點在我們下面談論嚴羽及其禪悟說時即有進一步的瞭解。

(三)

許多學者已指出以禪喻詩之說在嚴羽以前便已由詩人學者們應用;某些學者更認為蘇東坡已有此意。請參日人近藤春雄《###の詩論:斯文》,第24卷,8號,第29—34頁。船津高彥《滄浪詩話源流考》一文,見《東洋文學研究》,第8卷,第34—51頁。這裡,筆者僅處理江西派及嚴羽對此的不同看法。陳師道說:

學詩如學仙,

時至骨自換。陳師道“答秦小章詩”,見郭著批評史第219頁。

顯然地,“時至”及“骨自換”皆可溯源自黃庭堅的理論。那就是說,詩人能到達寫詩如昇仙的一刻;但到達這一刻之前,詩人須經歷一段痛苦修煉的時間。另一詩人吳可有相類似的看法:

學詩渾似學參禪

竹榻蒲團不計年

直待自家都了得

等閒拈出便超然吳可“學詩詩”,見魏慶之《詩人玉屑》(臺北,1960),第1卷,第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