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辯護人的心裡都升起了濃濃的不祥的預感。
這案子
恐怕要成為他們職業生涯的汙點了。
“我並不認可公訴人對於被告人團體犯罪的認定!”
陳澤陽覺得自己必須做點什麼,總不能坐以待斃吧?
便硬著頭皮說道:
“團體犯罪,通常要有預謀,有組織,並不是一群人一起犯罪,就是團體犯罪。”
“這些被告人只是因為同為一個村的村民,相互熟絡,恰好在同一時間段出現在瓜田,並且恰好都做了偷瓜搶瓜的事。”
“但並不能武斷地認定這就是有組織有預謀的團體犯罪活動!”
陳澤陽還在努力。
最起碼,
把“團體犯罪”這口黑鍋給摘掉。
不然真就徹底玩兒完了。
可陳澤陽話音剛落,令他始料未及的事情便發生了。
“你這個律師你在瞎說什麼!我們就是聽了王福奎的鬼話才去的!”
“沒錯!就是王福奎慫恿我們去偷瓜,還讓我們多拿點,還跟我們說,叫家裡的兒孫帶到鎮子上或者城裡去賣,這些都是王福奎的主意!要不是他,我根本不可能出現在這裡被你們審判!”
“你是王順安的律師對吧?那就對了,王順安和王福奎是兄弟倆,組織人裡面,也有王順安!”
“我們就是聽了王福奎王順安他們的鬼話才去的,不管怎麼說,這責任都應該是他們擔!我是無辜的!我是被騙的!”
“我也可以證明!本來我都沒打算繼續了,人家警察同志都過來跟我說了,要是再發現我去偷去拿別人家的南瓜,就罰款,200塊呢,我哪捨得啊。就打算放棄。結果王福奎說了,他說只要我們多偷點瓜,超過200塊的,即便交了罰款,可我們把南瓜一賣,也有得賺!”
“我真是信了他的鬼話啊!”
“去派出所也是王福奎的主意,他說我們人多,而且都老了,警察肯定拿我們沒辦法,就帶我們去堵門,要救兒孫出來。”
“”
一群老燈你一言我一語,直接就把底給抖摟出來了。
他們都指認自己是聽了王福奎王順安的話,才去偷瓜和賣瓜。
陳澤陽嘴角抽動了兩下。
絕望了。
豬隊友!
都是一群豬!!!
這個時候急著甩鍋,非但沒有效果,反而,還相當於他們自己承認了他們是“有組織”、“有預謀”的。
並不是什麼湊巧、臨時起意。
這不純純把刀子主動遞給對方了嗎?
怎麼會有這麼蠢的人!
這麼蠢的人居然還特麼都挺長壽的。
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