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其為信仰。如果信仰不具備神性,而是下賤的被置於被控制和操縱的地位時,一方面她便失去了作為神性之靈魂之營養、消毒酶及安全罩並對靈魂實施呵護的資格,另一方面她更會因此而失去自身之靈魂而被置於失去尊嚴的地步——這樣的信仰即缺乏意義性更缺乏應用性:我們的現實早就將這種情況發揮了極至,否則我們怎能說蔡波爾之病態系統導致的瘋狂之精神錯亂是因為出於靈魂的喪失呢!一個不具備信仰(蔡波爾那個所謂信仰本身就邪氣十足,在加上他的邪惡後那會是個什麼東西,諸位可自由猜測)或將信仰置於下賤地位的存在物又怎會具備生命性和意義性呢!尤其,當信仰被作為一個人之個體(或團對性個體)的化身時,也就是說,當一個人之個體(或團對性個體)被神化為信仰本身時,信仰就會很自然的轉化為被信仰者了,而當信仰、信仰者、信仰物件融為一體時(失去約束性的同時毀滅了思想的絕對自由性),那絕對會是信仰及我們的災難。證例:唯物主義是一種信仰,蔡波爾是唯物主義的信仰者,唯物主義作為一種哲學是被信仰的物件,想想看,唯物主義哲學就是蔡波爾,蔡波爾就是唯物主義哲學;哲學、唯物主義和蔡波爾不在分彼此而成一體:這是什麼?這是金字塔裡的木乃伊,而且是一具僵化了時空的木乃伊——也許,這是一種存在,但這絕對不能稱其為存在性,就更不要說什麼生命性和意義性了。
有趣的是:信仰具備神性,但信仰的表現力卻並非出自神性,而是出自人性。這也正是為什麼信仰之神性只與我們有關,而靈魂的神性卻不但與我們有關,而且更與造化有關的原因。靈魂的神性是基於對唯相之神與造化溝通而存在的,而信仰的神性是基於對唯相之神(準確的說,是主客體於一體的我們)與靈魂溝通而存在的。所以,靈魂的神性無論是基於靈魂本身而言,還是基於靈魂的表現力而言,都是神性的;而信仰的神性基於信仰本身是神性的,而基於信仰之表現力則是人性的。證例:宗教作為絕對思想的產物,其本身基於與靈魂的關係而具備神聖性,而當宗教被我們所利用而調諧實踐時,她就趨向於人性,而非神性。當然,如果這信仰不具備存在性而只具備存在(僵化的時空性),那她就不具備生命性和意義性。所以,結論是:信仰與神(個人崇拜:諸如宗教中的上帝真主佛、君權神授只個體和政黨等等)無關,信仰只與靈魂(神性)有關。可見,在宗教信仰中將上帝、真主和佛等作為信仰本身(神:就如現實之中之政黨及政黨個體)來崇拜無疑是對信仰的褻瀆——從而演繹出的信仰與政治之關係之詳細闡述見後續相關內容。
既然信仰是絕對自由之思想的產物並對唯相世界之秩序(尤其是指作為主客體之我們之生命性、存在性和意義性)做諧調性的約束並達到呵護靈魂(絕對自由之再印證能力的基石)。之目的的運動表現力,那,信仰的這種達到呵護靈魂目的(殊途同歸性、以統一為表現的不同之和)的諧調性表現勢必會因她的約束性而在表現方式和體現層次上有所不同(諸如矛盾、分裂等),我想即便是最為理想化的信仰本身當她蒞臨現實的境域時也不會故做神秘的端一副烏托邦的大同姿態來向我們這些已然在偷笑的人類個體、人類社會性和人類性拙劣的表演她一統江湖的幼稚把戲吧——更不要說是荒謬的惟我獨尊式之自吞惡果叻!一位路過的坐山觀虎鬥者的鬱悶:為什麼光天化日下一個自宮的老虎在瘋狂的與自己的影子爭鬥個不休呢!是真的發狂了呢還是向要用這種荒唐的方式來向光明證明它並非孤單隻身呢!或者乾脆是它想要利用這種荒唐離奇的方式將我們統統吸引過去好做它的口中餐呢——這一點的可信度比較高!繼續破解前述:既然信仰是絕對自由之思想的產物,那,任何將信仰設定為單一品種的作為都是對信仰和絕對自由的褻瀆——乃至毀滅。所以,我們因著自身在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