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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出的基本工作都沒做好,居然還沒被公司解僱,真是讓人無法理解。

照理說就該被解僱的吧。

渡來又撓了撓腦袋。

“剛剛我還想什麼開除,原來是說被物業公司開除啊,我才搞清楚。我這個人見識短,人也笨。那,那個大爺不可能是老闆吧?”

這人是故意開玩笑嗎?

並不是什麼危險人物?

雖然看不穿他是什麼身份。

“那你覺得他該是什麼人?”

“我不太想聽那個大爺嘮叨,應該說一點兒也不想聽。不管怎麼打聽,怎麼套他的話,他也不肯吐露一點兒關於亞佐美的情況給我,我只好放棄了。然後我就問他有沒有認識亞佐美的人,他說那就找住隔壁的吧。”

“什麼?”

那個老頭,叫他來找我?

“等等,那這麼說,你是聽了那個管理員的話,才來這兒找我的?”

“有什麼不對嗎?”

“你不是他男朋友嗎?”

“別亂說了,都說了不是了。”

為什麼叫他來找我?

“那老頭和你說了什麼了?”

“什麼也沒說哦,只說住在隔壁那肯定認識。”

“他說筱宮應該認識?”

“倒沒說名字。”渡來說,“你是住在鄰屋吧?”

渡來用食指指了指我房前的名牌。怪不得,所以渡來才要瞧名牌,開口前先確認鄰居的姓名——原來如此。

鄰居。

是嗎?

只是這樣而已。

不是特意叫他找我。

對那個管理員來說,我不是筱宮佳織,也不是任何人,是誰都無所謂。

沒有名字,不需要名字,只不過是住在發生了殺人案的房間隔壁的人而已,並不是非要找我。

連那種沒用的老頭也……

明明連條看門狗都不如。

我的胸口有一團怒火往上冒。

鄰居?

我就是,亞佐美的鄰居?

不,住我隔壁的人已經被殺了。

亞佐美不是早就死了嗎?不知道是被掐斷了脖子還是扭斷了脖子,反正已經被人殺死了。

憑什麼以死人為標準來作判斷?

不管亞佐美是活了還是死了,我都是筱宮佳織,以前是,以後也是。

不是什麼所謂的鄰居。

血氣往我的太陽穴上衝。

這時,我聽到了一聲“抱歉”。

渡來縮了縮脖子,“我這個人講話也不會看場合,說錯話了吧,看你好像很生氣,我還是回去好了。”

他的視線飄移不定。

不,不是飄移不定,而是在躲著我的目光。

和人說話的時候要看對方的眼睛!

很早前,我剛進一家新公司的時候,培訓講師曾這麼說過。當時就覺得簡直無聊至極,沒有什麼比正對面地被人盯著眼睛看更讓人不爽了。那種盯著別人眼睛說話的人絕對不值得相信,因為這樣做的人肯定是蠢驢。

看上去愚蠢得要命。

就像狂熱的宗教分子一樣。

如果要一邊觀察對方的反應一邊說話,只顧著看眼睛是沒用的,有什麼反應也是透過整個身體表現出來的。

表情,動作,呼吸,一舉手一投足,人的感情是透過各種方式體現出來的。

所以,如果不努力讓你的目光深入到細節,是無法推斷出對方的狀態的。

只會按教科書說的享受某件事,只會按教科書說的處理某件事的傻子,大多在與人說話的時候都只會死盯著對方的眼睛。

被人死盯著眼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