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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因失眠影響了美美滴小臉,花粉們會以為王被石所虐,指責石是大後媽……

石是親媽。

地球人都知道。

江湖篇

第二十七章 是魔是仙

她是林仙兒

“紅袖,你幹嘛捂著臉?”

“奸笑。”

“有什麼好奸笑的?”

“酷酷的魯迅叔叔曾經曰過,真正滴勇士敢於直面慘淡滴人生。”

“什麼是‘褲褲’的?誰是魯迅?”

“呃,酷,就是很厲害的意思。

魯迅叔叔是個很厲害的文人墨客,你這種江湖劍客是不可能認識他的。”

“他說的很有道理。”

“呵呵。”

因關心而亂了心。

我不知林仙兒“妖言惑飛”的功力有多麼深厚,畢竟書上說的只是書上說的,它不是立體全綵化的。

我深信林仙兒是個有靈氣的女人,這種女人不好對付。

我不是勇士,我卻要笑面未知的人生。

林仙兒未來的人生將以慘淡收場,我一直認為她在感情和肉體的追求上,是“勇試”。

黃昏的酒肆特別熱鬧。

不知是因為這個酒肆的飯食做得很好,還是因為老闆娘很漂亮。

本來我們的驢車沒打算停留在這裡,可半路途中忽然殺出一個嘴角有個風騷小痣的小鬼,他身體瘦小、衣裳襤褸,跪在馬路中央高聲哭喊著:“大哥大姐,賞倆饅頭吧!”

我心知他是中年禍水王的人,樂道:“為何要賞?說個理由先。”

小鬼朗聲道:“我知道天為什麼會下雨,也知道刀出鞘是打算宰殺狐狸的。”

嗯,前一句是表明身份的接頭暗語,後一句是中年禍水王要給我的資訊。

刀自然代表的是李尋歡,狐狸,是某日我向他打聽林仙兒時不小心說出的。

林仙兒出身貧寒,小時候似乎曾經走失過。

其間經歷過什麼,王憐花也不清楚。

知己而不知彼……

“公子,小袖子去買倆饅頭給這個小孩子好麼?”我扭臉向著阿飛,作一副悲天憫人狀。

上戲了。

阿飛會意地點點頭。

我跳下車,買了兩個雪白的大饅頭,笑眯眯地遞給了小鬼。

饅頭鋪子右側,就是那個酒肆。

酒肆之中,跑出來一個三十幾歲的男人。

他的白衣很髒,上頭有許多鞋印。

他的衣襟上全是酒漬。

他的眼圈很深,雙目渾濁。

他的腳步趔趄,形如瘋癲。

他的右手鮮血淋漓……

就在他與我面對面的時候,我想起了他的名字。

書上說李尋歡第一次見到白衣如雪的他,聯想到一個成語——鶴立雞群。

我此刻盯著這個腦袋像草窩一樣的男人,只能聯想到一句俗語——拔了毛的鳳凰不如雞。

我飛快地伸手自袖中掏出一張手絹撫過他的臉。

那人矮身倒地。

我面向阿飛,做了個口型——“呂鳳先?”

阿飛下了車,他神情憂鬱,很肯定地衝我點了點頭。

我蹲下身子仔細觀察著呂鳳先。

嗯,這個藥很好用。

“酒醉的人,應該好好休息。”

阿飛扯了扯嘴角,小心翼翼地將那呂鳳先一把抱起,放入驢車。

小乞丐在一旁一邊啃著饅頭一邊還衝好奇的圍觀者道:“這位公子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