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起,胡佛召開了一系列有實業界人士和勞工領袖參加的白宮會議,要求工商界、各社團勞工領袖和地方政府儘可能用正常建設的辦法來協助政府改善局勢。12月,胡佛要求國會透過降低所得稅的法令。這項法令的規定和實行,實際上只對富有企業主有利。胡佛還推行農產品銷售法,聯邦農業局將以5億美元的週轉金貸款給銷售主要農產品的合作社,來維持不低於世界市場的價格。這項措施只是暫時解決了大農場主的一些燃眉之急,無助於抑制每況愈下的農業危機的蔓延。
1930年,胡佛推動國會透過了提高多達近千種工業品關稅率的方案,但是卻引來各國的以牙還牙,報以高關稅壁壘,加劇了世界性危機的惡化。
胡佛政府最重要的反危機措施是成立復興金融公司。它於1932年1月16日由國會透過,1月22日由胡佛勉強簽署。該公司擁有5億美元的資金,有權借貸三倍於資金的15億美元的免稅證券,以挽救銀行、鐵路、建築與貸款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1932年7月透過的緊急救濟與工程法,使復興金融公司的借貸能力增加到33億美元,並且把職能擴大到借給各州救濟失業的機構和自負盈虧的公共工程。但是胡佛的這個機構被人們評論為是大企業救濟所,它所要幫助的物件都是一些大企業。事實上,復興金融公司並沒有解決主要的經濟問題,更沒有制止危機的惡化,因此,這個胡佛政府最有代表性的反危機措施所起到的作用很小。
其實,縱觀胡佛的一系列措施,其核心無非是頑固地推行自願聯合政策。1930年12月2日,胡佛在第二個國情諮文中說:“經濟不景氣的問題是絕不能用立法的行動或行政的宣告來解決的。經濟創傷只能由經濟實體的細胞——生產者和消費者——來自我治療。”他一再聲稱政府可以做出的最佳貢獻在於鼓勵地方上的相互合作。
為此,胡佛政府於1931年成立了失業救濟局,不過,胡佛強調應由私人慈善機構來解決失業救濟問題。胡佛還批准了摩根支援的所謂“鄰居互助計劃”,根據這個計劃,每個人都應該負起責任來幫助他的四鄰中生活困難者。這樣,摩根就只須幫助住在他的大廈四周的四五十家不幸人家,而一般每星期只有一兩天工作的人也同樣有責任去照顧他所住的貧民區中沒有收入的人家。因此這個計劃就不可避免地維護了富人的利益。
面對一千多萬失業隊伍的強大壓力,單靠地方和私人團體自願互助根本無法緩解,何況各州地方政府同樣財源枯竭無力自救,這種杯水車薪的措施無法阻止經濟形勢繼續惡化。
值得注意的是,胡佛的自願聯合政策是和他堅持反對政府幹預聯絡在一起的。他曾多次否決要求政府採取措施大規模干預經濟的計劃,他認為聯邦政府應該儘可能少地介入經濟領域,即使介入也是暫時的和迫不得已的。他一再近乎天真地認為危機能夠透過市場和美國人民的自由互助來消除。他曾說:“聯邦政府的職能在於維持這樣的平衡,而不允許任何的個人或集團享有特權。它只能扮演一個規範性的角色,而不能成為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參加者。”他堅定地認為任何政府幹預行為都是與美國製度的傳統相牴觸的。1932年6月21日,胡佛寫信給一位倡導舉辦公共工程的人說:美國不可能“靠亂花錢得到繁榮”。
由此可見,胡佛政府的反危機措施雖然已經不同於真正的自由放任政策,但與大規模的國家干預政策還相差甚遠。它只是一種基本上不脫離自由放任原則,鼓勵地方、團體積極干預的嘗試。他仍然堅持聯邦政府不應強化干預的自由放任政策。雖然他的一系列措施客觀上對危機有一些正面的作用,但對於空前強大的危機而言,還是遠遠不能抵禦的,因此,胡佛在其整個任期內並沒有實質性地挽救危機。面對1929~1933年嚴重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