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的利益,只要是合法的,也都是保護的。他們甚至想方設法讓農民個人增加收入。至少,集中居住以後,收入不能減少。比方說,金牛區許多農民,原來都是有租房收入的。這和集體經濟組織可沒有什麼關係。這個問題,文登來他們也想到了。
文登來告訴我,他們在建農民新居時,事先充分徵求了農民的意見。文登來說,按照規定,種糧戶人均面積是60平方米,種菜戶50平方米。對於三口之家來說呢,就有180平方米或者150平方米。農民是比較節省的,覺得一家人住這麼大一套浪費了,一般都選三套,一套自己住,另外兩套拿來出租。我們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就設計了三種戶型的房子,大中小,三套,讓農民在規定面積範圍內自由選擇。你願意自己住大套就住大套,願意住小套就住小套,省下面積換租金。不過有兩點和以前不同。第一,以前是自己出租,現在全部交給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出租。出租以後,錢是多少給多少,租出去多大面積就按多大面積給你租金,當然要交所得稅。第二,自住的和出租的分開。比如這一塊是農民自己住的,旁邊這一塊是農民出租的,不混在一起,這樣便於管理,治安也好得多。
這是個好辦法。政府並沒有多花錢,就解決了兩個問題——農民的收入和外來流動人口的居住。這是有利於社會穩定和諧的。
問題是,農民當真願意嗎?
文登來實話實說,農民開始時是有些不願意。我們就和農民直接交換意見。我們有200多名機關幹部,用一個月時間每家每戶去走訪,去談話,做工作。就是了解情況,你對我們有什麼想法,我們怎麼想的,你怎麼想的,咱們怎麼能做到一塊。200多名幹部花了一個月時間每家每戶都弄清楚了,就想辦法解決。比方說,農民有一條意見:你給我遷得遠離城市中心我不幹,我就住在近處。這個好辦,我們保證不遷遠。全區規劃11個住宅區,都不遷遠。這是第一個。
我問,第二個呢?
文登來說,第二個,房子我們給他蓋好一點。做經濟適用房,層高米就合格,我們規定3米。第三個,鼓勵企業給農民買社保。你僱傭我們的工人,我們補貼你一部分,幫你買單。第四個,對年輕的農民進行培訓,每個人700元培訓費由政府來付。培訓出來找職業,我們也幫他找。年紀大的,安排從事服務業和公益事業,有一部分靠低保,每個月210元。第五個,解決戶籍問題。
我問,改成城市戶口嗎?
文登來說,是。這個工作做得比較細,我們是挨家挨戶去給農民講,為什麼你要換,換了以後你有什麼好處,他們願意了才交上來,不願意就算了。交上後我們再給他換成城市戶口簿。
我又問,為什麼他們不願意?
文登來說,因為他們怕丟掉一些權利。其實這個事我們原本可以不管的,公安直接給你管了,宣佈原戶口簿作廢,很簡單就解決了。但我們沒有這樣做。我們認為,交這個本實際上就是做思想工作的過程。他心甘情願交上來,我們就成功了,就放心了,農民就成了推進城鄉一體化工作的協作者。我們真的感覺到,要誠信對待農民,逐步解決遺留問題,絕不發生新的問題。農民是很不錯的,只要真心誠意對農民,沒有做不了的事。
我想,這大約可以稱之為“仁心致和”了。實際上,成都市許多區縣黨委書記都說過意思差不多的話。他們說,農民其實是很可愛的,也是通情達理的,一般都不會無理取鬧。要鬧,也是“有理取鬧”。因此,我們的幹部只要注意三點就行了。第一,要愛護農民,不能侵犯農民的合法權益;第二,要平等待人,不能把人家擺在一個比你低的位置;第三,所有的事情,都必須公開、公正、公平。過去有些事情之所以做不好,就在於喜歡搞“暗箱操作”,農民覺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