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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噠、噠……”
靴底的銅釘踏在青石板上,遠遠的都能聽到腳步聲,對於王孚來說,自從穿著這鞋之後,他就從未曾感覺舒服過。
“大都督,這靴子,未免也太重了,我瞧著這府裡頭,打從那些衛兵穿著這靴子,就沒清靜過,而且穿著也不舒服……”
又一次,王孚試著詢問道,這靴子走路響不說,而且還很重。
“重?不舒服?”
朱宜鋒抬起頭,朝著王孚腳的黃皮靴看去,這種皮靴的外形類似於後世的軍靴,只不過受限於時代,其原料更具時代特點,採用牛皮面、牛皮底,最大的特點是其底部用32顆銅製防滑釘和馬蹄鐵後掌,靴根更是直接用7層牛皮釘制而成,合著耐磨的馬蹄鐵後掌走起路來“踢踏踢踏”響。而為了增強軍鞋的耐水性,它採用翻毛鞋面。也正因如此,它才會顯得有些笨重,當然設計它並不注重輕便性,實際上,朱宜鋒設計它時追求的僅只是耐用,防滑等效能。因為耐用的鞋子可減少軍隊的後勤壓力。
“行軍打仗,同樣也不舒服,這靴子就是戰鬥力,一雙耐用的軍鞋,有時候甚至比步槍更重要!畢竟士兵要靠雙腳行軍打仗!”
朱宜鋒毫不客氣的回應道,或許其它人無法意識到軍鞋的重要性,但是後世的很多資料卻告訴他,軍鞋在某種程度是最重要的軍需品之一,在這個徒步行軍的時代,長途行軍使靴子的磨損率相當驚人,許多士兵在僅有的一雙軍靴穿破後只好光著腳行軍去打仗,然後腳時常被扎傷,十年後的美國,南方的希爾將軍得到訊息,在葛底斯堡鎮內的倉庫中存放著大量北軍的軍靴,遂動了搶劫的念頭。於是其便下令部隊進入鎮子搶軍靴,然而,希爾並未得到需要的東西,等待他的是北方軍2個騎兵旅射出來的槍彈。隨著雙方兵力不斷集結到葛底斯堡地區,一次為搶鞋而實施的小規模行動最終演變為慘烈的大規模戰鬥。這就是著名的葛底斯堡戰役。
誰能想到正是靴子倒置了這場決定南北命運的大會戰?如果當時希爾沒有搶鞋,歷史會朝著什麼方向發展?儘管並不知道歷史會朝著什麼方向發展,但至少卻告訴他一個事實——軍鞋非常重要。
更何況,俾斯麥亦曾說過“行軍的靴子樣子和行軍時的腳步聲,是軍隊的有力武器。”
“一雙耐用的靴子,好過十幾雙布鞋,再說,這部隊中不是也配發有布鞋嘛!可以交替著穿!”
見其王孚似有不解,朱宜鋒站起身,他的腳上也穿著同樣的的皮靴,相比於在後世習慣的橡膠底軍靴,這種硬牛皮底高腰馬靴穿著的確不怎麼舒服,但他必須要習慣。
“現在,之所以要求大家都穿它,是因為我們必須要作為士兵的表率,如果我們因為不穿皮靴,那麼士兵們肯定還是穿布鞋,草鞋……”
人總是如此,習慣總是很難改變,正如同他們習慣了穿布鞋,甚至草鞋一般,但是朱宜鋒卻無法接受,自己的戰士在長途行軍之後,第一件事並不是休息,而是在那裡為第二天的行軍打草鞋。
當然,更重要的一點是,對於欲訓練一支近代化軍隊的朱宜鋒而言,他需要軍隊在各個方面都達到近代化水平,標準的制式化的軍鞋與軍服一樣,是軍人與平民最好的區別。
“大都督,你瞧,你也就只是隨口一說……”
大都督的話,讓王孚連忙改口說道。
“不過,這馬靴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