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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日趕集的時候了。即使是一些閒得無聊的人,也不會吃飽了撐得沒事幹天天往街市上跑,過了集市時間,街上冷冷清清,哪有熱鬧可尋?街面上的店鋪、酒樓、茶館、作坊,當然希望一天到晚有生意做,但這實在一廂情願。集市一過,來光顧的客人便廖廖無幾了。住在深宅大院裡的人,整日生活忙碌在這個大院子裡,誰沒有要事只為了吃頓飯喝杯茶而走幾里地的路程耽誤幾個時辰呢?那些每天要到府衙中上班的官吏,誰每天不都隨身帶著吃喝呢?即使有下人僕人,也不會為了吃頓中飯而跑幾里地的距離花幾個時辰到酒樓去。這是明擺著的事,不划算。就像現在的上班族再自己帶中飯吃就是犯傻一樣,道理是一樣的,經濟上不划算。平日裡光顧各種生意的,只能是寥寥少數人:偶爾有需要的人,如到酒樓招待貴客,到典當鋪典當東西到藥鋪抓藥;一年到頭只有一次兩次需要的,如到綢鍛莊、頭巾鋪、金銀鋪、七寶鋪、花市、珠子市等地購制新用品;平日裡的販夫走卒,來往客商,公幹之人,上京趕考之人;等等不一而足。綜上所述,各種生意的實際情況也就只能這樣:一天中,幾個時辰忙活,大部分時間空閒;一個月中,幾天比較忙活,大部分時間空閒。這充分說明,需求是穩定存在的,但需求不足,不可能整日忙活於此,專幹這個就能養活老小了。以上是從時間上分析了生意的不可靠,做生意的在一個家庭的經濟中又能佔一個什麼位置呢?一個大家庭包括幾代人,四世同堂應該是普遍存在的,當官的、做生意的、種地的、做師爺的。。。。。。三教九流,幹什麼的都有,做生意的頂多是一個分支。即使做生意比較掙錢,在家庭中它也是沒有地位的。在本人涉及到的書籍史料中,沒見一個有志青年把經商做企業家當作自己出人頭地光宗耀祖的目標來追求的。不是人們不愛財,而是因為經商難以發財發家。人們習慣將升官與發財聯絡起來,未見將經商與發財聯絡起來,這是有淵源的。在官衙中朝廷中沒有勢力,生意不好半飢半飽時沒人來爭搶,一旦生意興隆能掙錢了,就有你惹不起的人物出來將你的事業劈手奪去,你若不依,就會橫空飛來災禍,讓你吃不了兜著走。經商根本不能與為官相提並論。一個掙錢的生意即使與土地比較起來,也沒有一點優勢。土地收入少,這是事實,但值得依靠,這也是事實。做生意怕天災人禍,怕戰亂,怕偷搶,怕欺騙,怕當官有勢力的,怕客人不滿意,怕別人競爭,怕後代不爭氣或沒有經商頭腦。。。。。。怕的事情實在是太多。其中哪一個發生都有可能要了這個生意的命。一句話,生意再掙錢,也不保險,也不是個世代都可依靠的行當。而土地就不是這樣。不怕天災(今年瞎了,明年照樣是好地)不怕人禍,不怕後代不爭氣(只要不敗家不把土地賣出去,就總會有口飯吃),總之,與生意比起來,它怕的事情太少了,要可靠的多,可以世代相傳,永遠是個生活保證。

綜上所述,生意可能會掙來很多錢,但絕不是一個家庭全部的營生,也絕不是主要的營生,更不是一個家庭可以永久依賴的行當。不管掙多少錢,它也頂多只能成為生活的輔助手段。這與農村的情況沒有本質區別。既然不依靠它,生意人就無形中有了自由,生意人就是人而不是物了。換句話說,這種以商為輔、以農為主的生存方式就給當事人一種權力、一種自由、一種主動地位、一個講骨氣的資本,這種錢可掙可不掙,掙了多點收入,不掙照樣活。這使他們在是否提供服務的選擇中擁有了自由,可以根據自己的價值觀念、是非標準決定自己的行動,不會迫於生計而做違心的事情。這種現象,在封建經濟時期,從農村到城市,無論生意好壞,概莫能外,具有普遍性。千百年來,這已經形成了一種風氣、一種骨氣、一種文化。不管你有多大勢力,只要你品行惡劣或作腔作調、擺架子拿大,你就可能什麼東西也買不到,有好大夫你也請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