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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7號走的,今天8月30號。這三週比三年還長,他沒有一刻不想黎英睿。

想他俊整的臉蛋、乾淨的後腦勺、報新聞似的動靜。想他一眨一變的棕眼睛,瘦長瀲灩的手,大腿後的葫蘆花。

想他工作的樣子,應酬的樣子,慈愛的樣子,還有那只有他知道的,惹人憐愛的樣子——埋在他胸膛顫搐,啊嗚嗚地哼唧。

好想。媽的。想得鼻子發酸,抓心撓肝,血管裡像是有錢串子來回爬。

肖磊坐回椅子,繼續盯著照片發呆。摳著眉毛裡一顆沒痊癒的粉刺,在心裡輾轉著合計事。

拉各斯的夜漫長而潮濕,像一塊陰不乾的濕抹布,臭烘烘地發悶。遠處響起猴子的叫喚,咿嗷嗷地盪在黎明前,分外的恐怖淒清。

在非洲,窮人吃不起豬和牛,猴肉是最好的蛋白質來源。窮人吃猴造就了龐大的猴肉市場,不少捉猴人天不亮就去林子裡打獵。用生鏽的大皮卡拉回來,剛進市場就有一大群主婦上來搶。

肖磊記得他第一次去拉各斯的市場,看到當地人把整猴放鐵架上煙燻。褪了毛的猴子像個小孩兒,蜷縮著手腳。拖著一條長長的肉尾巴,隨著黑煙和風一震一震。

他哇一下就吐了。拄著膝蓋大yue特yue,引來一群愚昧的打量。肖磊在嘔吐的間隙裡抬起頭,透過一大顆眼淚去看這個魔幻的世界。

恍惚間,他發現那些黑人也變成了猴子。黑黢黢、光禿禿、呲著焦黃的大牙,爭一口腐爛的酸肉毫不誇張地說,那是肖磊第一次認真思考人生。思考人是什麼,人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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