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是撒嬌半是命令:“我要你帶我回家!”
她不知所措,連連點頭:“好好好,姐姐這就帶你回家。”
心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她又變性子了。
☆、174第十四章
回到花宅時天已是凌晨。
宅里正在準備花琳琅和肖起良的婚禮;十二人座的圓臺面;總共一百零八桌,全部擺在宅子前的廣場上;蓋著紅彤彤的桌布。婚禮是中西合璧式的;在草地上由牧師證婚;然後再吹吹打打拜堂。
這樣大的陣勢讓花素見的臉色很難看,前夫和妹妹的婚禮對她來說就是個諷刺;天大的諷刺。
當然;花素見突然回來對花家人來說也很難看。所以剛進門;還沒回房間;僕人就把花素見攔住;叫到花君年書房問話。
花君年絕對有必要擔心;家醜不可外揚,兩女爭夫的鬧劇在任何時代都是最令人興奮的花邊新聞。想想看,如果在婚禮進行的時候花素見站出來,罵花琳琅搶她的丈夫……嘖嘖,明天全上海的報紙都會脫硝。
依花素見的性格,決計不會來參加花琳琅的婚禮。做出回來決定的是偶爾附在她身上的白知秋。他做每一件事,行的每一步路都有計劃。花君年召花素見問話當然也在他的計劃中,所以我不擔心花素見要怎麼應付花君年,反而趁這個空檔溜進廚房。
廚房裡正在準備喜宴,雞鴨魚肉,魚翅燕窩多的是。我厚著臉皮吃了個飽,然後回到副宅呼呼大睡。
睡了不知道多久,忽然覺得有些疼。吸著冷氣醒來,看到花素見靠著床頭坐在床邊,拆開了我手上的繃帶,正按揉著昨天被她掰斷的地方。
是白知秋……
慌忙想把手縮回來,卻被他使勁按住。
垂眸看著我:“叫聲好聽的。”
擠出一絲笑:“哥……”
輕笑一聲,用力一捏:“換個稱呼。”
傷處頓時火辣辣的悶疼,眼前霧氣氤氳。坐起身,伸手去掰他的手:“禽||獸,不等我歇一天也換個地方啊。要不你打我的臉吧,別折騰我的手,再玩手就廢了。”
可他力氣太大,根本掰不動。
扭過頭,專心看著我的手,像洗衣服一樣將腫脹的地方揉來揉去:“又不是白霖的身體,過陣子就得扔,玩廢也無妨。”
徹骨鑽心的疼痛一波波從手上竄出,衝擊得心臟沉重地亂跳,身體一陣冰涼一陣滾燙,迸沁著冷汗。
白知秋擅長賺錢,鑑古,折磨女人,還有控制我。他對我的控制不光是身體上的,還是精神上的。不管我想什麼,想做什麼,他都能看出來。最可怕的是,他似乎對我所有的行為了如指掌。我自然知道他這次為什麼生氣。在多年的折磨與抗爭中,我學會了識時務。
此時若跟他硬熬下去,兩根手指真會保不住的。我終於痛得哭出聲,連連求饒:“哥……我錯了……我和易道已經分手了……這是最後一次背叛……我保證……”
手上的動作突然停住:“霖霖,真不小心,手傷成這樣。”低下頭,柔軟的嘴唇吻了吻傷處,“送你個白哥哥止疼之吻,乖,不疼了。”
趕緊抽回手,飛快縮到床的一角,使勁憋住嗚咽聲。
他屈腿撐腮,歪頭看著我:“送你一個吻,不回報哥哥一些關心?”
咬咬嘴唇,爬回他身邊,依到他懷裡,心口緊緊貼住他胸膛。想象著即將發生的可怕事情,身體開始抑制不住地發抖。
他微垂了頭,吐息就落在我耳畔:“別擔心,我對兩個女人的事沒興趣,暫時不動你。”
對啊,他現在用的是花素見的身體。
我心稍安,試著扯開話頭:“哥,你為什麼附在花素見身上?”
“我和這女人做了筆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