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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簡單了。

我們一起在圖書館上自習,偶爾我還是會拿自己會做的題故意問他;自習之後陪他練習騎腳踏車,他也試圖後座帶人,差點沒摔死我;跳下車後他說不好意思,我說是我太重了;騎車累了就坐在湖邊,月光溫柔,我不懷好意地打聽高中的事情,一點點印證傳聞的真假,一點點拼湊當年的他心裡的,我的模樣。

高一的後桌和他在補課班聊過天,他卻早已不記得這個人。

原來他從沒進過三分球。如果有,恐怕就是我看到的那一次。

“的確很討厭語文啊,但你的作文我是看過的,有一次交換評改作文,你的那篇還是我評的呢。”

我一下子就想起卷面上就寫了“沒看懂”三個大字評語的作文,哭笑不得。

我終於認識了一個真實的××,不是我心裡想象的任何一個樣子。他是個普通的男孩,喜歡打球卻打得不好;畢業後想要去美國,和所有學理科的男生一樣;很依賴媽媽,卻又覺得她煩人;性格悶騷,朋友很少;喜歡看動畫片;不知道如何與人相處,稍微繞彎子一點的話,統統聽不懂。

我也不再抱著手機輾轉反側,斟酌每一條回覆;懶得發簡訊的時候我就會直接打電話,他也終於肯接,雖然仍然有點緊張結巴;看到好玩的東西依然會推薦給他,但是他說“看不懂”的時候,我不再惶恐尷尬,笑笑就過去了,有時候還會直接罵他蠢。

我本不是天生熱情,但我終於成了他的朋友。

一個平淡無奇的晚上,下了晚自習後我們騎車溜到湖邊坐了一會兒。我忽然說,唱首歌吧。

他說:我從來不唱歌,小學音樂課老師逼我,給我不及格,我也不唱。

我說:好吧。

但靜默了一會兒,他忽然開口唱了起來。聲音很清洌,沒有跑調,卻也不是多好聽。

是周杰倫的《七里香》。他牽著我的手唱的。

我們好像都在等著對方說什麼,最後卻一起沉默了。

我記得一年前剛入學的時候,他唯一答應我的事情就是和我一同加入了手語社,我慫恿他的原因是,我聽說第一堂課老師會教大家用手語打“我愛你”。

兩百人的教室,擠得水洩不通,他堅持不住,皺皺眉說:“好無聊,我走了。”

我都來不及阻攔,他也沒和我打招呼。他剛消失在門口,站在前面的社長就笑嘻嘻地說:“我知道大家最期待這個。來,我們來學最重要的一句。”

我愛你。

後來他發簡訊問我:“後來又學什麼了?好玩嗎?我有沒有錯過什麼內容?”

我說:“沒有。”

我百分之百的熱情一股腦兒地燃燒在了過去,真是悔不當初啊,悔不當初。

那一瞬間我終於看懂了自己的心意。我和當初那個在籃球架旁假裝散步的高中女生依舊血脈相連,分享著同一片記憶,我也為她的懵懂愛戀而拼命努力過。只可惜,渴望與獲得之間有著如此漫長的時間差,它不知不覺改變了我,我不願再為她的幻想埋單。

這也許是她想要的吧。我卻沒辦法穿過似水流年把她帶到此刻的月光下,說,一切都給你。

終究還是晚了一點點,晚到我已經不是她。

我還是輕輕地,抽出了我的手。

十八九歲的年紀,人生多熱鬧。我還是輕輕地抽出了手。

而我們,漸漸就淡了。

大三一整年我要出國交流,於是臨行前的暑假,他約我出來吃飯,說是要為我餞行。

我的第一反應就是他手機被盜了。開什麼玩笑,××怎麼會做這麼有人情味的事情?

但我依然興高采烈,依然用心打扮。八月的天氣熱得嚇人,我們去看周杰倫的《大灌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