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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己在做啥,而且我很慶幸自己這麼做了。你是個好孩子,菲利斯,不管我到了哪個地方,你永遠都跟我同在。眼下雖然各奔前程,不過遲早我們會再見面,這我很確定。船到橋頭自然直,懂嗎?一切事物互有關連。九大週期啦、九大行星啦、棒球比賽有九局、我們有九條命。想想看。萬事萬物類似的地方比比皆是。不過今天晚上這些廢話已經說得夠多了。來吧,把手給我。對,沒錯,用力抓緊。就像這樣。現在握一握。沒錯,握手道別。這一握夠我們撐到時間盡頭。”

維克托舅舅每隔一兩週就會寄張明信片給我,通常是專供遊客購買的那種,俗麗多彩:落磯山脈的落日風情、路邊汽車旅館的宣傳照、仙人掌與牛群、觀光牧場、渺無人煙的城鎮、荒野沙漠全景。色彩鮮麗的對話方塊中,印著寒暄的字眼,有隻騾子還藉著頭上的泡泡開口說話:來自銀色峽谷的問候。明信片背後的字跡很潦草,內容簡短卻不好懂,但其實我並不迫切想知道舅舅的訊息,或任何代表他還活著的證明。真正的快樂在於明信片本身,愈是庸俗無聊,我愈高興。每次在信箱中找到一張明信片,總覺得我們在分享某個私密的笑話,我甚至還把很棒的幾張貼在床頭上(雷諾市的無人餐廳、夏安族的騎馬胖女人)。室友能理解無人餐廳的意義,但馬上騎士可把他難住了。我解釋說她跟我舅舅的前妻多拉不可思議地相像。既然世事難料,我說,那個騎士很有可能就是多拉她本人。

維克托在各地都待得不久,所以很難回信給他。十月下旬我寫了封九頁的信,提到紐約大停電(我跟兩位朋友被困在電梯裡),卻等到次年一月才寄出去,那時“月球人”在塔荷開始為時三週的表演。如果無法常寫信,我就會穿上西裝設法在精神上和他保持聯絡。那時候的大學生不時興穿西裝,但穿著西裝讓我覺得像在家裡,再者實際上也沒有家,索性就每天都穿著它,從年頭穿到年尾。遭遇壓力還有不快的時候,舅舅的衣服讓我感到被溫暖包圍,為我帶來莫大的安慰。常常想像那套西裝其實是箍住了我的形體,如果不穿就會四處散落。它像是保護膜,像是第二層肌膚,為我遮擋生命的衝擊。現在想起來才明白,當時的我樣子有多怪:面容憔悴、衣冠不整、神經緊張,根本是個和世界完全不搭軋的年輕人。其實是自己毫無融入這世界的意願。我的想法是,假如同學要將我貼上怪胚的標籤,不是我的問題。我是高雅出眾的知識分子,是性好爭辯、固執己見的不世出天才,是行蹤隱密、不從流俗的梅爾沃。想到當年可笑的樣子,讓我幾乎要臉紅。我是個混合羞赧和自負的怪胎,在冗長的尷尬沉默與突發的激昂喧鬧間擺盪。心血來潮時就整晚泡在酒吧裡,自殺似地猛抽菸、猛喝酒,引述著十六世紀卑微詩人的詩句,用拉丁語搬弄中世紀哲學家的晦澀典故,做任何能讓朋友對我刮目相看的事。十八歲是個糟糕的年紀,當我深信自己比同學成熟時,其實只是找到一種不同的年輕方式而已。沒什麼比那套西裝更能做為我的身分標記,更能做為我要別人如何看待我的象徵。其實,西裝本身並沒有問題,暗綠色的花呢布料,細格紋和狹長的翻領──經久耐用作工精良──但連穿幾個月後卻開始走樣,掛在我乾癟的骨架上像堆縐巴巴的累贅,像團鬆垮的毛線球。當然,朋友們不會了解我是為了感情因素而穿。在我離經叛道的姿態下,滿足的是把舅舅留在身邊的渴望,衣服的剪裁根本不是重點。要是維克托給的是寬肩垂袖高腰窄褲腳的華麗紫色男裝,我還是會照穿不誤。

春季課程結束,我回絕室友下學年分租公寓的提議。我是很喜歡濟馬(他其實是我最好的朋友),但過了四年室友和宿舍的生活,我無法抗拒獨居的誘惑。我在西一一二街找到住處,並在六月十五日搬進去。拎著行李到達公寓沒多久,就有兩個彪形大漢把維克托舅舅的七十六箱書送過來,那些書過去九個月來都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