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據了。
可是這一切,並沒有讓他把日子過得有多好。每日還是隻能吃個三五分飽,還是得挑些柴火去賣,還是得幫人做些雜活,賺些許貝幣。
那年天旱,兩年不雨,河水斷流,井水枯竭,蝗蟲密佈,萬里不見青色。別說家裡幾乎沒什麼糧食的三蛋了,就是有糧食的,也得收拾收拾逃荒去。
一路上,為了活命,既喝過尿,也喝過人血,萬里荒涼的情況下,除了這兩樣,實在是找不到其他解渴的東西。
尿那還都是勻給自家人喝的,到了最後,只能跟人爭奪人血,可是,那些個死的活的都乾枯得很,哪有多少血?
那真是走一路,留一路屍骸,留下來的屍骸都很乾淨,乾淨到不要說衣服了,就連血肉都是沒有的。偶爾還能見到有些相對孱弱的骨頭上面,還能見到牙咬的痕跡。大腿骨之類更是沒有完整的,就連骨髓都吸得乾乾淨淨。
所過之處,那真的是比蝗蟲還要乾淨,無論是那死的活的,大的小的,老鼠蟑螂,就沒有願意放過的。人都吃過了,更何況那些。
一路上死的太多了,都死的麻木了。
馬伕死了,骨頭就在不遠處的那個小凹塘裡,馬伕婆娘早大半月前就被吃乾淨了。二蛋走的更早,沒逃荒前,就就成了早先逃荒的一碗湯。
第七百四十三章 黎民?
三蛋還堅強的活著,即使本身已經枯瘦的和木乃伊似的,但是還堅強的活著。活著的同時,還要不住的提防別人想吃他。
風越看到這已經感覺有些看不下去了,他當年輪迴過過最苦的日子也不過是乞丐罷了,說實話,當初就算是那乞丐過的也比他這日子好,雖然說吃不到什麼好的,但剩菜剩飯還是有夠的,這得感謝那個乞丐生活在盛世。
由此可見,寧做盛世狗,不為亂世人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吃喝管飽的人永遠難以想象被活生生餓死的人是個什麼樣子,難以想象,餓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哪管是那活的死的,是人不是人的,只要能入嘴的,都敢吃下去。
風越本身也很驚訝自己點的竟然是成功案例,說實話,現在這個接引,哦,不,應該說三蛋,就算是立刻倒下被別人分屍吃了,風越都不覺得驚訝。這個初始條件未免也太慘了些吧,就這樣的,他是怎麼弄成功的?
風越簡直是不敢想象,他甚至覺得這要是自己的話,恐怕早幾年前就直接舍了這個分神不要,也得趕緊脫離出去。
不過也正因為如此,才更加的好奇,更加的好奇於接引他到底怎麼把這邊弄成功的?怎麼看都不覺得這是沒有金手指能辦成的事。
風越還真的是小瞧了那些人類的求生欲。
對於許多神靈來講,他們可以擁有很多條命,甚至於說就算是死了,只要保住真靈,重新弄個肉身也不算難事。所以他們的求生欲真的是遠遠比不上那些普通凡人的。至少是遠遠比不上那些普通凡人為了活下去,什麼事情都願意去幹。
凡人的生命雖然很脆弱,可是卻又無比的堅強,堅強到哪怕只有一縷生機,過程不論怎麼艱難困苦,羞辱悲哀,也想緊緊的抓住那縷生機,為的只是那三個字——活下去。
在亂世當中,活著真的已經是一個最讓人希翼的願望了。
光是活著,就已經是竭盡全力了,可是有的時候,就算是在竭盡全力,可能也活不下去。這是黎民的悲哀,何嘗又不是這個時代的悲哀。
到了最後,風越已經幾乎從三蛋身上看不到什麼生機了,可能只剩最後那一口氣強吊著。這時候,轉機也終於來了。
不是什麼貴人相助,也不是什麼天降金手指,僅僅是下雨而已。
可就是這場雨,給他們又續了些許天的命。彷彿即將枯死的禾苗,突然又被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