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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大人,小的發現一件奇怪的事情。”在郝大通一家四口的屍體前,李綱正帶著仵作二次驗屍。

李綱一聽,忙問道:“哦?什麼事,快說!”

仵作六十多歲,辦案經驗豐富,當即回答道:“大人,您是否聞到了一股刺耳地臭味?”

這間停屍房裡,瀰漫著一股惡臭,郝大通一家四口的屍首在這裡停放了很久,至今沒有安葬。想來,應該是屍體腐爛,而造成地屍臭吧。

仵作聽到李綱如是說,卻搖了搖頭,掀開覆蓋在郝大通屍體上的白布,請李綱檢視。那具屍體,通身都是紫色,散發出陣陣惡臭,李綱捂著鼻子問道:“有什麼不對嗎?”

“大人,屍體停放在這裡快一個月了,眼下正是夏末,天氣仍舊炎熱,可這四具屍首都沒有腐爛,您不覺得奇怪嗎?”仵作說道。

是啊,天氣這麼熱,屍體停放了近一個月,居然沒有腐爛,只是變了顏色,這不合常理。李綱放下了手,仔細檢視那四具屍體。

第三桶 第113碗 朋黨之爭更新時間:2007…12…28 12:14:40 本章字數:5596

“如果小人沒有猜錯,這房裡的臭味,也不是屍體發出的。”仵作一鳴驚人。

“不是屍體散發出來的?”李綱也覺得有些意外,難道這房間裡的臭味,不是屍臭?

“是的,小人驗了一輩子的屍,對屍體的臭味很熟悉,這種味道絕對不會是屍臭。據我估計,這臭味可能是他們體內的毒藥所發出。而且這種毒藥,還有防止屍體腐爛的作用。所以,郝大通一家四口的屍首,才沒有腐爛。”

大通既然決意尋死,又怎麼會還想讓自己的屍體不腐爛?這也不合常理。難道大通不是自殺,而是他殺?!

李綱當即回到府衙,傳訊大通號錢莊的丫環,夥計,及門人。又派人到大通號案發老現場,將牆壁上“王鈺新法,禍國殃民”四個字臨摹下來,作為證據。

驚堂木一聲響,李綱命人拿出那臨摹的八字,讓大通號的丫頭夥計們辨認,看到底是不是郝大通的筆跡。

“大人,小的們沒有讀過書,並不識字。”沒想到,大通號的丫頭夥計們,竟然沒有一個識字的!細問之下,方才得知,郝大通平常事必躬親,從不假手他人。連賬目都是他自己在管,賬房先生也沒有一個。

這倒是讓李綱為難了,本以為如果郝大通是他殺,那麼牆壁上的字,就有可能不是郝大通自己所定,偏偏這些下人們又都不識字。

“大人……”正當李綱左右為難之際,堂下一個丫頭叫道。

“何事?”李綱問道。

“民女在大通號,一直伺候夫人,曾經見過老爺寫字。”那丫頭說道。這話讓李綱大喜過望,急忙問道:“那你可認得這八個字是郝大通的筆跡麼?”

誰料,那丫頭竟然說道:“民女不會辨認筆跡,但我家老爺,生來就是左撇子。”

什麼?左撇子!

“仵作,那郝大通屍體上,是哪支手手指被割破?”李綱察覺到什麼,向旁邊仵作問道。

“回老爺的話,郝大通屍體上,是右手食指被割破。”仵作堅定的回答道。一個左撇子拿右手寫血字,這似乎也不對吧。案情取得了重大的進展,郝大通既然是左撇子,而那牆壁上的血字,又是用他的右指所寫,以此可以推論,郝大通極有可能是他殺。

而與此同時,再度勘察現場的衙役們發現一個重要的線索,那就是大通號密室牆壁上的血字,距離地面只有正常成年男了胸口的高度。而大通身長七尺,他如果舉起手寫血字,高度至少到成年男子頭部以上。以此,可以推論,大通是死後,被人託著屍體,用他的手指寫了那八個誹謗小王相爺的血字。

禁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