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很多精明的生意人瞅準機會開起店來。許多店面的玻璃櫥窗裡展示著各色旗袍。白雲挽著陳超的胳膊走進一家店。
“你要查的那種旗袍太老式了,估計這兒是沒有。那傢伙肯定是個變態,他就是想拿那樣的旗袍羞辱被害人吧。”白雲四下打量著店裡的衣服說道。
“你是指兇手?說說看。”
“我看到報紙上登出來的照片了。兇手要告訴別人的就是,受害者是他的性幻想物件。那麼高階的旗袍,做工那麼好,卻非要撕爛開衩,不繫釦子。”
“你這話說得跟個警察似的。”陳超說道。如今城裡所有人都想把這案子破了,但是很少有人像白雲這樣說到個點子上,“看來你對時裝很懂啦。”
“別忘了我也有幾件旗袍啊。有時候我也會慌慌張張地穿上旗袍,可是從來都沒撕破過開衩。”白雲說道。
“兇手也許是在受害者死後給她穿上旗袍的,當時也許她的屍體已經僵硬了,不那麼好穿吧。”
“就算是那樣,也不至於把旗袍撕得跟破布片兒一樣啊。怎麼穿也不至於撕成那樣,”這時白雲轉過身對陳超說道,“要不咱們做個試驗?就拿我試試。”
“怎麼做?”陳超一愣。
“很簡單。”她從架子上拿起一件紅色旗袍,一把拉起陳超就進了試衣間。關好門之後,她把旗袍遞給陳超,說,“給我穿上,動作怎麼粗暴怎麼來。”
不到一分鐘時間她就脫掉了衣服,蹬掉了鞋子,只穿著白色的內褲和胸罩站在陳超面前。
這是為了工作,陳超在心裡對自己說。他深呼吸了一下,開始笨手笨腳地為眼前這位漂亮姑娘穿旗袍。
白雲模仿著受害者的樣子,儘量保持全身僵硬的狀態。雖然她臉上毫無表情,四肢收縮,彷彿死者一般,心中卻升騰起一種曖昧的感覺。當陳超為她拉下裙襬的時候,她臉上閃過一絲緋紅。
不管陳超怎麼用蠻力撕扯,旗袍的開衩都沒被撕壞。
這時他發現白雲的嘴唇有點失去血色。試衣間沒有暖氣,穿這點衣服一直這樣站著,換誰也吃不消。
不過白雲的說法的確是對的,受害者身上的旗袍開衩部分肯定是被刻意弄壞的。這是一個重大發現。
他堅持要為白雲買下這件旗袍,說道:“就這麼穿著吧,別脫了。你穿這件很漂亮。”
“算了吧陳大探長,這是為了支援你的工作,”她掏出一個相機,對陳超說道,“來,幫我照張相。”
陳超牽著白雲的手來到店門口。她穿上外套,拍了一張照片。
“謝謝你,”她依依不捨地說道,“我得回學校了。”
陳超決定獨自步行回家,一個人稍微清靜一下。
他的腦海之中一會兒是白雲在試衣間穿著旗袍掙扎的樣子,一會兒是她在歌廳包間裡裸體陪客人唱歌的樣子。兩種畫面交替出現,讓他的思維有些混亂。
他對自己很失望。白雲明明是在幫自己查案子,自己卻總覺得她是個歌廳小姐,甚至還猜想著她不穿衣服的樣子。
關鍵是,自己居然還在為這種想法感到興奮。
陳超想到了那些“紅顏禍水”的故事。也許這就是“先入為主”的心態在作祟吧。他試著解讀那些古典愛情故事時,曾經讀過一篇後現代主義評論,其中就提出了這樣的觀點。
也許是那些故事潛移默化地影響了他的思維方式。
十三
星期五清晨,人們發現了第三具身穿紅色旗袍的女屍。
這次拋屍地點又是一處公共場所——外灘的一片樹叢,靠近九江路和中山路的交會處。
發現屍體的是退休老教師南華,當時他正要去那個路口附近一個叫太極角的小廣場,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