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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認親宣告

茲有於君宜與肖可嫣於元武元年七月十二日結拜為異姓兄妹。兩人從此當互相支援,互相鼓勵;互相團結,互相尊重;和平共處,患難與共;同心同德,相親相愛!

宣告人簽字:於君宜肖可嫣

宣告人按手印:?;;?;;

元武元年甲午月申酉日

這則宣告,後面的那句“同心同德,相親相愛”是於君宜提議寫上去的,雖然肖可嫣覺得那句念起來總讓人覺得似乎有那麼一點曖昧的意味,但是於君宜卻解釋說,“同心同德,相親相愛”是做兄妹的基礎,肖可嫣想了想,認為也不無道理,就同意了。

而像“不求同年同月同日同時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同時死”這樣古代結拜者常用的一句話,他們倆個人倒是達成了共識,誰也沒有提出來要寫上去。

肖可嫣至所以不提,是因為她不想與於君宜“同年同月同日同時死”。她覺得這句話又假又不符合她做人的一貫理念:不就是認個兄妹麼,為什麼非得要跟生死扯上關係?難道因為一個先死了,另一個好好的還要去尋死不成?她是不可能有那麼傻的。

不知道於君宜當時心裡是怎麼想的?該不會跟她想的是一樣吧?

當她讓於君宜跟著她煞有介事地在草廬一側供奉的佛像前,從形式上正式性地各斟了一杯酒在手中,互相按照宣告中的內容起誓拜認兄妹時,她就在想著他為什麼也不想說“不求同年同月同日同時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同時死”這句話!

第九章 人心難測

肖可嫣的心情最近是越來越好了。

自從她跟於君宜認了兄妹以後,她在於君宜面前就更加無拘無束。

她從來就不是一個默守成規的人!她也從來不會甘心於讓自己受任何人的控制或者是擺佈!

想當初,婁紫娥給她喂毒藥逼她答應做於君宜的使喚丫頭時,她內心是多麼的無奈和憤恨!

現在,既然已經跟於君宜認了兄妹,她要做的第一件事自然是先讓自己翻身!

當然,她所想要的這種翻身,並不是指她要鬧罷工,什麼都不幹了。她只是要把她個人的立場表達清楚,要讓於君宜明白,她現在所做的一切已經不再是在服從婁紫娥的命令,而是在以一個妹妹的身份來照顧自己的哥哥,這是一種完完全全出自於自覺自願的個人行為。

她在吃早飯的時候,就跟於君宜說了這件事。

“於大哥,”肖可嫣裝做有點困惑的樣子,道,“我們昨天已經認作兄妹了,那麼,我以後還要不要按照婁姐姐的吩咐給你繼續做使喚丫頭呢?”

“小妹,我從來就沒把你當作是什麼使喚丫頭,”於君宜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正色道,“以前,我也是把你當自己人看待。所以,無論是以前還是現在,只要是你不想做的事,你都可以不做。”

“嗯,謝謝你能這麼說!”

肖可嫣沒有想到於君宜會這麼回答,心裡很感動,道:“於大哥,早知道你是這麼想的,我剛才就不問你了。我並沒有什麼不想做的事!你現在要練功,我身為你的妹妹,在這樣關鍵的時候,於情於理,只要是我能做到的,一定會全力支援你。”

“做人,只有在懂得尊重別人的時候,才能蠃得別人的尊重!”於君宜想了想,道:“小妹,不管你曾經有過什麼樣的經歷,我一直相信,你是一個好姑娘。”

“謝謝!你真的是一個好哥哥。”

肖可嫣心裡更加感動,由衷地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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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下午,於君宜又來看肖可嫣寫詩。

由於心情大好,肖可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