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成現在這個樣子,難道不是怪你自己?”殷向北環視了一番四周,眼神裡明顯帶著嫌棄。
不記得是從哪天開始,周景便突然消失在了他的面前,明明前幾年還像狗皮膏藥一樣怎麼趕都趕不走,卻突然說出要離開這種可笑的話題,現在還作出一副自己受到了多大傷害的模樣。
是周景自己願意躺在他的床上,他從來沒逼過他。他提供給他豪宅別墅,幾近奢侈的衣食住行,除了出於安全禁止他隨意在外跟男人發生關係,幾乎沒有限制過他什麼。
這樣的條件,有多少娛樂圈的明星求之不得,可週景卻說走就走,一走就是大半年。
起初殷向北只是以為他在鬧脾氣,畢竟兔子急了都有咬人的時候,周景性情再溫和,也該有些男兒血性。
但同時殷向北也知道,這個男人對自己無比痴迷。
所以他不必做任何無謂多餘的事,只需要靜靜等待周景脾氣下去,自然就會回到自己身邊。
可週景似乎鐵了心,一走就是大半年。
正好那半年裡殷向北手裡有個大專案,也就沒多管,後來殷向北空閒的時間一多,便又想起了周景的存在。
倒也不是因為別的,只是男人都有不得不紓解的時候。
殷向北有潔癖,不喜歡亂約,更不喜歡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妖豔男人,他的審美其實很固定,在周景之前也有過幾個與周宜有幾分相像的情人,可最後都以自己厭倦作為結局。
後來周景找上門來,他沒怎麼糾結就點頭同意。
因為那張臉,因為他的身份,恐怕是這個世界上最接近那個人的存在。
如果只論身材的話,可能周景還要比他的哥哥更合適一些,因為周景身高跟他差了一頭,體型偏瘦,壓起來更容易。再加上週景性格沉悶,從不向外張揚有關他的事情,所以才能在他身邊呆這麼久不被厭倦。
平心而論,殷向北對周景的印象不錯。
倘若確定他跟殷志明沒有聯絡,他想回來,也不是不可以。
但殷向北沒有想到,周景這次是下了狠心,根本沒有半點再回到從前的念頭,別說回去,就連看他的眼神,都明顯變了。
周景輕笑了一聲:“對,一切都是我自己自作自受,我瞎了眼識人不清。”
“現在要改,還來得及。”殷向北意簡言賅的道。
“改?”周景抬起頭,冷眼看著男人一如從前般高傲的神情,“我什麼時候說過我想改,再說了,有些事情就算想改,來得及嗎?”
殷向北薄唇微抿,眼神裡隱隱暗含著怒意。
他要的是服從要的是聽話,可從第一眼見到周景,他就開始有意的頂撞自己。
難道周景是真的放棄了他對自己的感情?
不,這不可能。
殷向北很瞭解周景對自己的用情,也知道這個男人屬於那種一旦愛上一個人就絕不輕易放手的性格,他會放棄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他喜歡上了別人。
周景表演的很不錯,幾乎就要讓殷向北信以為真,可是,他床鋪上的枕頭,卻明明白白暴露了他的心……
如果周景喜歡上了其他人,又怎麼還會把自己的枕頭放在床邊。
想到這裡,殷向北便向前走了兩步,用強而有力的手臂將原本就站的離門口很近的周景抵在了破舊的門板上,年久失修的門板頓時發出一聲咯吱響。
周景猝不及防,想要反抗的時候已經徹底被殷向北的力度給壓制的徹徹底底。
殷向北眼神裡閃爍著異樣的光芒,那是周景最為熟悉的神情,通常情況下,這代表著殷向北下一刻就會把他身上的衣服全部扔掉,然後……
周景深吸了一口氣:“殷向北,放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