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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作。母親是全職家庭主婦,她十分熱衷於教育,是PTA的領軍人物,有什麼活動準少不了她。哥哥和我不一樣,從小就異常聰慧,從你讀的縣立A高畢業後進了關西的K大。據說現在在知名的貿易公司工作,不過我和他多年未見,具體情況也並不瞭解。

我家雖說不上富裕,但也絕不貧窮,在鄰居眼裡,是很常見的中產家庭。

但是,我們家有個秘密——我們是一個宗教團體的成員。

我無法在此告訴你那個團體的名字,只能說它源於美國,歷史相對較短。

當然憲法是承認宗教自由的,我們加入那個團體按理也不是什麼會被人說三道四的事。不過你也知道,鄉下地方大家閒來無事,常會家長裡短的。只是加入一個宗教團體,就足以引起別人十二萬分的關切。哥哥和我當時還年幼,很有可能會因此被人欺負。

所以父母就與我和哥哥約定,不論是對鄰居還是朋友,都不能透露這件事。這種自衛手段雖然消極,卻十分有效。

然而對於還沒進小學的我而言,這是非常痛苦的約定。父母簡單的一句“要保密哦”,會給孩子帶來巨大的壓力。或許,我的“惡癖”就是由此而來的。

如此回想過去時,總覺得當年與家人來往教會的日子,就好像破舊歷史書上的一頁那般久遠。

教會位於山裡深處,開車也得花五十分鐘到一個小時。

每週日我們一家都會去教會,一大清早出發,直到日落西山才能到家。小孩子在教會都被集中在一個地方,由年輕的輔導員帶領,學少兒聖典和唱聖歌。

有時還要參加傳教活動,主要是在大城市車站前分釋出道的傳單,或是挨門挨戶開展傳教活動。那時候就會到深更半夜才能回家。

從兒時起到十六歲,我都十分積極地參加這些活動,還曾被任命為幼年部的預備隊長,教會的分會長也對我稱讚有加。

然而,為什麼我那麼努力為我崇敬的神工作,也無法治癒自己的惡癖呢?

其實,我真的是羞於啟齒的。

想到要把這事和你坦白,更讓我害怕得兩腿發抖。但如果對這個惡癖避而不談,卻又無法真正讓你瞭解我的人生。

我的惡癖是偷盜癖,就是會不由自主地去偷竊別人的東西。

偷盜是重大的罪過,用“癖好”這種輕描淡寫的措詞或許不太恰當,我並不是要強詞奪理,但我這種情況似乎只能用“癖好”來解釋。因為我真的會身不由己地去偷竊,儘管我並非想要那些東西。

我依稀記得自己第一次偷東西,是在幼兒園的時候。

那天一直教我們的年輕老師請了產假,來了新的老師代替她。

新老師比之前的老師年紀大了很多,聽說當年結婚後辭去了幼兒園的職務,她現在一定是來救場的吧。

她的名字我已經忘了,只記得她十分親切,很會照顧孩子。她特別會摺紙,第一次見面,就給我們每個人折了各自喜歡的動物作為見面禮。

給我折的是黃綠色的紙鸚鵡。鸚鵡收著翅膀,突起尖尖的小嘴,真的十分可愛。我非常喜歡它,為了能把它完好地帶回家,我打算把它放進書包裡去。

就在我走近房間角落的架子,想要把鸚鵡放進包裡時,我發現架子上放著一隻紅紙折的烏龜。和我的鸚鵡一樣,烏龜也用蠟筆畫上了圓溜溜的眼睛。

我知道這個烏龜是誰的。剛才老師問大家喜歡什麼動物的時候,那個總是在房間裡蹦跳吵鬧的男孩子用超大的嗓門叫嚷過:“烏龜!烏龜!”

朝屋內看去,他正渾然忘我地和其他孩子在搭積木。他一定是隨手把烏龜放在架子上,就以為已經儲存好了吧。小孩子都是這樣的。

按理說,我應該讓它去,或是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