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自由地搬遷,鄉土的氣韻不可能與都市同在。如果說,真實的鄉土就如那隻刺蝟,別將它關在土洞裡,只要走得實在,走的時候,身前身後沒有粗暴的斥責與鞭笞就行了。
那年冬天,雪特別多。春天來得晚不說,被稱做倒春寒的日子,也過得沒完沒了。冷幾天又熱幾天,好不容易盼來春天,大家便上山去採細米蒿,拿回來做蒿子粑吃。我們往山頂上爬,一隻碩大的野兔從麻骨石岸上的草叢中竄出來,跑到可望而不可即的距離處就不跑了。在鄉村傳說中,兔子也會佔山為王,一面山坡上只會有一隻兔子,如果有第二隻,一定是臨時路過。我們早就曉得後山上有這樣一隻當了山大王的野兔,下雪的時候,曾經專門上山尋找過它。地理上屬於南方的大別山區,再大的雪也不會將一面山鋪得如同一床棉絮。雖然那是我們最盼望的,盼望它能像大興安嶺的林海雪原,盼望它能像北極圈邊緣白茫茫的凍土帶。那樣,一隻小動物躲在積雪深處,雪地的表面上就會出現一對熱氣騰騰的小窟窿。我們都到了迷戀小說的時期,因為身邊一直落不下將一切物體遮掩得無影無蹤的大雪,經過反覆討論,我們最終一致認定,比較大小興安嶺、天山、崑崙山和喜馬拉雅山,大別山的名字最難聽。我們就用這種評價,來對大別山的冬天雪落得太小的懶惰,進行重大報復。
之前,後山上的野兔,只要一被我們發現,便一溜煙地翻過山脊,聰明地繞上老大一個彎,這才悄無聲息地回到自己的屬地。春天的這隻野兔一反常態的樣子,很容易讓人想起,傳說中的女妖,就是這樣一程接一程地為追捕它的獵人設下圈套。大孩子們還在揣測野兔的心機,小一點的弟弟妹妹,不管這一套,只顧往麻骨石岸上爬。在野兔的藏身處,長著大片鮮嫩的細米蒿。就這樣,我們發現了一隻極為可愛的小野兔。或是雙手捧著或是撩起衣襟兜著小野兔的當然是女孩子們。她們將它抱回家,將那隻曾經裝過刺蝟的竹簍倒過來罩住小野兔,然後上自己家的菜園,摳出一把剛剛長出第三片葉子的莧菜,撒在小野兔的鼻子前面。沒想到仍然是枉費心機,甚至最慘。傍晚時,一家人在外屋吃飯,掇起飯碗之前,小野兔還活著。孩子當中動作快的先放下碗筷,一到裡屋,便驚叫,小野兔死了。
小野兔沒有吃一口專門為它準備的最多才三片葉子的莧菜就死了。沒有人相信小野兔就這樣死去,都以為它是裝死,等到沒有人時就會重新活過來,女孩子用自己攢下來的花布頭為小野兔鋪了一張小床,讓它獨自睡在上面。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心有結菩薩敲(6)
過了一夜,孩子們全都醒過來了,小野兔不僅不醒,那副軟軟的身子變硬了,側躺在花布頭鋪成的小床上,很薄很薄的野兔殭屍,唯有那仍然閃亮的眼睛,彷彿是在照耀有陽光的視窗。在鄉村,泛神主義者通常被視為膽小。在我提起野兔一隻耳朵的剎那間,手指接觸到的小耳朵是柔柔的,一點力量也沒有,感覺上卻有一股堅硬的東西直插心底,並從那裡出發,快速抵達全身各個敏感之處。在我們長大成人後,一次難得的團聚日子,不曉得如何說到這件事,我忍不住問大家是否記得小野兔當時的模樣。出乎意料,大部分人都同我一樣,刻骨銘心地記著當時的情景。那些不記得的,馬上被我們認定為,當時一定是背對著視窗。當年居所中睡房的窗戶正朝著遠處山坳,剛出山的太陽總是將它塞得滿滿的。被拎起來的野兔殭屍實在是太薄了,很濃很濃的陽光輕鬆地穿透過來,將小野兔體內的腸肚心肺和骨骼,隱隱約約地投映在我們眼前。
按道理,那時候鄉村裡宰殺牲畜的情境我們早已見慣了,殺雞殺豬殺羊殺牛,非但不怕,還站在附近挪不動腳,非要將整個過程看完了,最終嗅到開膛時濃釅的血肉芬芳才肯離開。小小的野兔殭屍讓我怕了,一連多天,如果無人做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