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一味順從利用你的善良的人?
一位朋友問:老師,如發現別人在利用你的善良,該如何對待?
我們要善於觀察世界,不能欺騙別人,但從自由解脫的角度看,也不可對待別人的欺騙呈預設態度。《從容錄&;#8226;卷二》:“假雞聲韻難謾我,未肯模胡放過關。”大意是說,裝雞叫的聲音不能欺騙得了我,我要看破現象的本質。
對於利用他人善意的欺騙這種惡行,我們要給予調伏,不可以一味姑息這種惡行。要調伏有這種不良行為的眾生,使其向善。
《無量壽經&;#8226;下》:“如法調伏諸眾生力。” 《無量壽經嘉祥疏》:“柔者以法調之,剛者以勢伏之。” 唐《華嚴經&;#8226;五》:“調伏眾生,令究竟出離。”大意是說,要根據佛法調伏眾生的惡行、噁心、惡習氣;柔的用佛法調,剛硬的用勢力調伏他;使他們棄惡向善,認識純潔的本性。
調伏不是目的,而是方法、方便,真正的目的是為了使其“棄惡向善,認識本性”,是一種教育,這也是慈悲的表現。
所以,發現別人在利用你的善良,我們不能走向兩個極端。要麼對其行為放任自流,這是無能、神經衰弱的表現;要麼就是視對方為敵人而毫無慈悲之心。這兩種行為都不好。我們應該中道。發現問題後,對利用你的善良的人要指斥其不良行為並調伏,使其“棄惡向善,認識本性”。這是慈悲和勇敢的表現。注意,指斥調伏不是打仗,不要認為忍無可忍、被逼無奈而做出出格的舉動,只要合於社會善因緣將問題解決就可以。我們要始終保持一顆救度眾生的紅心,而不是黑心腸。要高姿態地、以出世間(超然)的心態地慈悲世人。
當然了,我們首先要反省自己的不足,舉動也不可違背社會正常善因緣,不可違法犯罪,不可胡來,這些是前提。而且,我們要不斷提高自己的修養和能力。自己的修養不高,能力不夠,別人又怎麼能服氣呢?還要多總結和運用智慧,不可逞匹夫之勇,不要做出違法犯罪的事情來,一失足成了千古恨。正是為了捍衛和平與和諧,我們才更需要智慧而非匹夫之勇與神經衰弱的解決方式。
我們在指斥並調伏那些惡行為的人時,理由必須是充分的,證據必須是確鑿的。不能借此打擊報復自己有成見的人。另外,指斥調伏不是因為有“勢力”心,而是一視同仁,真的是為了解決問題,真正保持一腔正氣。
2007年8月26日釋出於新浪部落格
78、婆羅門教的前身是遠古佛教嗎?(續)
78、婆羅門教的前身是遠古佛教嗎?(續)
一位朋友問:解我心疑;非常感謝!之所以問;看過一個觀點;說婆羅門教在很古老的時候也是佛教;後來隨著時間流逝變異演化;最終變成了後來的古婆羅門教;我覺的還是有道理的;試想在人類的歷史長河中;全世界各民族的古老傳說、神話、故事、習俗、巫術、祭祀等等好像都或多或少的存留有佛法教義的影子,雖然經歷了人類久遠的變遷,但善良正義卻始終伴隨著人類的迷失一直透過各種形式延續至今,不知我說的對嗎?
供參考。你說的可能是指耆那教,而不是婆羅門教。耆那教是反對婆羅門教的。耆那教是於西元前五、六世紀左右,與佛教大約同時興起的宗教。該教自稱為印度最古老的宗教,並否定吠陀經典的合法性、眾神觀念、祭祀儀式與婆羅門僧侶階級制度的權威(《中華佛教百科全書》【耆那教】條)。耆那教最初的很多主張和佛教一致,所以有人認為它是佛教的支派(丁福保(《佛學大辭典》【耆那教】條)。但其後來主張是偏激的苦行外道(或叫宿作外道,裸形外道)行為,而與佛法的因緣和合、隨緣等理論相違背,所以已經不屬於佛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