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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頭在最上面,兩側是雙手,胸部腹部在中間、最下面是雙腳,就產生了一個身體的總形。這個形狀應該是“我”,有人這樣認為。下面破斥:

什麼是所謂的總形呢?頭有頭的形狀,手有手的形狀,你說這些肢體的形狀是“我”?還是所有器官組合起來的新總形是“我”呢?我們會否認頭的形狀是“我”,而認為所有器官組成的一個共同總形狀是“我”。那麼,什麼是所謂的“共同總形狀”呢?除了頭、手、腳……的形狀以外,還存在一個共同總形狀嗎?還是頭的形狀+手的形狀+腳的形狀+……叫做“共同總形狀”?這樣觀察後發現,除了每個器官的形狀外,再沒有別的總形狀了。比如說,汽車的車輪是圓的,它組裝前是圓的,組裝後也是圓的。所有的零件以前是什麼樣子,組裝後還是什麼樣子,這上面沒有產生任何新的東西。所以,從這個總形狀上也找不出汽車或“我”。

第七個因,是抉擇它們的組合體(綜合體)不是“我”。

月稱菩薩對此駁斥道:如果組合體是“我”,那就把車上的所有零件都拆下來堆積在一起,這個是不是“車”呢?當然不是,只是一大堆零件、一大堆鐵,而不叫“汽車”!同樣,我們人的肉體或精神在分解後,也僅是一堆肉或者骨骼,就不叫人了。

第六十九章 無我空性(下)

(三)觀修的次第

這樣觀察以後,不知道你們怎麼認為?我雖然是沒有修行、有煩惱的人,但作為專門學習佛法的出家人,多少年來,我在這個問題上,曾不止一次、兩次地聽聞、思考和辯論……,透過種種方法去尋找,卻從來沒有找到過“我”的存在,而且很清楚地看到:在五蘊上,從來是不存在我的。不過,這只是書面上的理解,而不是修行的證悟。現在,你們回去找一找,不知道會如何回答?

在剛剛開始思維的時候,可能會有找到的希望,但是越觀察越失望,越找不出來!這時,我們該怎麼辦呢?

打坐前後的方法,在以前的開示裡講過,我們靜下來開始修“人無我”的時候,不是依照禪宗所講的什麼都不執著,我們還沒有達到這個境界,而是要透過語言最後到達“不可言”的境界,要透過思維,最後到達“不可思”的境界。如果剛剛開始修行,就抱著“不執著”這句話不放,那就不要修行了。

現在漢地有些出家人或居士認為,放生等善行都是執著,所以不能做。雖然從最高境界的角度來看,他們說的沒錯,但在凡夫的境界當中,一切都是執著,哪有不執著的呢?若凡是執著的都不能做,那麼學佛、皈依、發菩提心、唸咒、六度、四攝、五戒統統都是執著,難道都要放下嗎?世間不學佛的人就更執著。作為凡夫,即使是“一了百了”,也無法做到“不執著”。所以這些都是不對的,修行是非常講究次第的,這些次第千萬不能亂了。

對初學者而言,首先要執著,特別要執著出離心和菩提心等善法,因為有了這些執著,就可以成功地走上解脫道並推翻我執。就像用香皂洗臉一樣,雖然最後連香皂也要衝洗乾淨,但首先必須要用它來洗淨汙垢。同樣的,首先可以有執著,以執著去推翻執著!若一開始就不執著,那就是大錯誤。所以,靜下來修“人無我”時,不是象禪宗講的什麼都不想,而是要觀察思維。(我這樣說不是反對禪宗,禪宗不可思議的境界,不是我們現在可以企及的,而是以後要達到的目標。)

該如何思維呢?靜下來後,就觀察“我”在哪裡,方法是七相木車因。這樣反覆地觀察、思維,最後深深體會到“無我”。就像我們在屋裡沒有燈光的時候去尋找一件東西,卻沒有找到,這時誰也不敢說屋內沒有這件東西;若在燈光下仍然沒有找到,我們就敢說屋裡根本不存在這件東西一樣。我們以智慧之光去尋找“我”,反反覆覆地思維,最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