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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不理解的問:

錢真的那麼重要嗎?一個你不愛的人,就算給你很多錢,你不覺得會很悲哀嗎?我搖了搖頭。

錢不是萬能的,沒錢卻是萬萬不能的,我這輩子都忘不了住在地下室的生活,那不叫生活,只能叫活著。

那最起碼活的有尊嚴。我說。

哥,你這個話我就不愛聽了,什麼叫尊嚴,這個社會,個個都是笑貧不笑娼,我們社裡的那些女人,不就仗著嫁了有錢的老公,憑什麼每天對我趾高氣揚的,憑什麼我每天都要忙的要死要活,她們卻遊手好閒,拿同樣的薪水,憑什麼開豪車住別墅,我卻要和別人過著螞蟻一樣的群居生活,女人的結婚就是一場長期的賣淫,我比她們有尊嚴的多了去了。

任可,張淳不是那個意思,只是說,有錢不應該是你選擇男友的唯一標準,最起碼要相互喜歡才是吧。方晨幫我解釋說。

我喜歡有錢人怎麼了,我可沒你那麼好命,酒吧門口就能撿一個好男人回來。有幾個GAY像你們一樣的,柴米油鹽醬醋茶的過著小日子,要我說,男人其實都一樣,身體在哪兒心就在哪兒,你可得把你家男人看好了,說不定哪天就讓哪個騷狐狸勾走了。

方晨像是被挑釁了一樣,馬上氣勢就來了。

他敢!有老孃在,看誰敢在太歲頭上動土。

任可如願以償的和趙一約會,買了新包的那天跑家裡來給方晨炫耀。

還是你行,說買就買了,回頭我把張淳甩了,也找個有錢人,也買一大堆的名牌。

得了吧,張淳每個月的工資都上繳,你才是真正的有錢人。

兩個人互相打趣著。

趙一喜歡你嗎?

能不喜歡嗎?我長的這麼可人,床上功夫也得慾女真傳,除非他不是男人。

任可撅著小嘴的嬌嗔樣子真的是可愛的,這一點我和方晨一致認同。

後來的日子大家都很平淡,任可和趙一也時不時的來家裡做客,趙一雖算不上什麼朋友,因為任可,關係也近了起來。

有一次我和方晨在西單逛街,天橋上碰到了趙一,身邊跟著一個女人和一個孩子,我們就這樣擦肩而過,誰都沒有和誰打招呼,下了天橋,方晨給任可打電話:

趙一結婚了,你知道嗎?

不知道啊!

這個騙子,他都沒告訴過你!

方晨很是為任可打抱不平。

那有什麼關係,反正我又不喜歡他,他喜歡我就行了,我只喜歡他的錢而已,再說他又不喜歡女人,那個女人不在我敵人名單之內。

方晨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掛了電話,接著逛街。

晚上躺在床上,方晨問我:

如果你的領導也是GAY,你會為了錢或者升職犧牲色相嗎?

會呀!我打趣的說。

方晨立馬從床上跳起來

我現在就閹了你!

☆、第五章

自從那天之後,任可又認識了一些新的朋友,也都是玩玩就算了,時不時的買一些名牌包包還有護膚品和衣服什麼的,說是不在意趙一結婚了,在我看來就是一種報復,我和方晨也會經常提醒他,收斂一些,注意安全!

任可說,年輕就是資本,該享受就享受,該揮霍就揮霍,等到年老色衰的時候,想起年輕時也沒有驚豔過,那豈不是很慘。

趙一後來約我去大排檔喝酒,喝到最後,趙一竟哭了起來。

張淳,任可要什麼我給什麼,他居然揹著我找別的男人。

不會吧,任可不會那樣的。

雖然我很清楚事實,但是我只能裝作不知道。

是真的,上次我們住酒店的時候,他在洗澡,有人給他發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