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可能性很大。」我說。
「她從來記不住把什麼東西放在哪兒,」丹尼斯說,我感覺他話語中洋溢的深情的自豪和讚美是完全不合時宜的,「她每天都要丟十幾樣東西。」
「這個特質非常迷人。」我說。
丹尼斯沒理解其中的諷刺。
「她確實很迷人。」他說完,深深地嘆了一口氣,「總有人向她求婚,她是這麼告訴我的。」
「如果是在這兒向她求婚,那也是非法求婚,」我說,「我們這裡沒有一個單身漢。」
「斯通博士是啊。」格里塞爾達的眼睛閃著光。
「有一天他請她去看古墓。」我承認。
「他當然這麼做了。」格里塞爾達說,「她非常迷人,倫。就連禿頭的考古學家都能感覺到這一點。」
「很性感。」丹尼斯自作聰明地說。
然而,勞倫斯·雷丁完全不為萊蒂斯的魅力所動。格里塞爾達自以為是地解釋道:
「勞倫斯也很有男性魅力。這種男人往往是喜歡——怎麼說好呢——貴格會教徒那種型別的女人。無視禮教,而又羞羞答答的,大家稱為冷美人的女人。我想只有安妮能抓住勞倫斯。我想,他們絕不會互相厭倦的。儘管如此,他有點兒傻。他被萊蒂斯利用了,你知道。我想,他絕不會想到她會在意——他在某些方面特別謙虛——但我感覺她是在意的。」
「她無法忍受他。」丹尼斯的語氣很肯定,「她是這麼對我說的。」
我從沒見過格里塞爾達用充滿憐憫的沉默來回應別人的話。
我走進書房。在我的想像中,房間裡依然有一種詭異的氣氛。我知道自己必須克服這種心理。一旦向這種感覺屈服,我可能就再也不會用這個書房了。我若有所思地走到寫字檯前。那個紅臉膛、身體健壯、自以為是的普羅瑟羅曾經坐在這裡。然而,只一瞬間,他就被殺死了。我現在所站的位置曾經站過一個兇手……
因此,普羅瑟羅不存在了……
這裡放著他的手指握過的鋼筆。
地板上有一塊暗色的汙漬——地毯已經送到洗衣店去了,但血跡滲透了地毯,滲進了地板。
我不禁打了一個冷戰。
「我不能用這個房間,」我大聲說,「我不能用了。」
這時,我的眼睛瞥到了一樣東西——一個亮閃閃的藍點。我彎下腰,看見在書桌和地板之間有一個小東西,便把它撿了起來。
格里塞爾達走進門時,我正在仔細端詳手心裡這個玩意兒。
「我忘了告訴你了,倫。馬普爾小姐今天晚上要我們晚飯後過去一趟,哄她外甥開心。她害怕他無聊。我說我們會去。」
「很好,親愛的。」
「你在看什麼?」
「沒什麼。」
我握起拳頭,看著妻子,說:
「親愛的,如果連你都不能讓雷蒙德·韋斯特少爺開心,這個人肯定很難伺候。」
我妻子說:「別胡鬧了,倫。」她臉紅了。
她又出去了,我攤開手掌。
掌心裡是一隻嵌有珍珠的藍色天青石耳環。
這是一顆非同尋常的寶石,我清楚地記得上次是在哪裡見到它的。
第21章
我不能說我曾對雷蒙德·韋斯特先生懷有十分欽佩之情。我知道他被認為是一個才華橫溢的小說家,作為詩人的名氣也很大。他的詩歌中沒有大寫字母,我想,這是為了表達現代主義。他的書描寫的是討厭的人過著極端乏味的生活。
他對「簡姨媽」抱有寬容的情感,她在場時,他暗指她為「倖存者」。
她帶著奉承的興趣聽他說話,如果她眼睛裡有時閃出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