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9部分

哼地就走了,我爸憋了半天,還是說了我媽一句‘沒用’。我媽當時就哭了,她的月子是我姥姥侍候的。”

她嘆了一口氣,又道:“也許是我絕了他們的希望,所以我和我媽就成了‘罪魁禍’,都是孫女,卻只有我受氣,每年過年給壓歲錢的時候,我兩個堂姐她都給一百,卻只給我五十,還堂而皇之地說我年紀小。”

“十二歲那年,我跟她激了,那五十塊錢被我撕得粉碎,然後我就跑到我姥姥家去了,之後五年,我都沒有再去過她家,也沒再叫她一聲奶奶。”

她說得真是讓人同情,我沒想到她的背後還有這樣的委屈。她哼笑了兩聲又道:“直到我十七歲的那年春節,我爸強把我逼去,那我也沒叫她奶奶,她給我拿了一千塊錢,我沒要!後來她上我家,偷偷地塞給我一張三千塊錢的存摺,我才又跟她好了,這事兒連我爸和我媽都不知道,他們還直誇我懂事兒了呢!”她說完,便咯咯地笑起來。

我沒有出聲,但她還是越講越來勁兒,不過她講的都是她如何受委屈,讓人同情讓人可憐的事兒,她揚眉吐氣的事兒一點兒都不提,她真的太狡猾了!我雖然沒有出聲,可她的話我卻一字不落地都聽進了耳朵裡,不知不覺間,她那囂張的形象竟然變了委屈的樣子。

第二天一大早,夜鶯就跑了出去,不大一會兒又興高采烈地跑了回來,手裡捏著一摞報紙,我知道,一定是我們的事蹟見報了!她留下了一份,將其他的都甩給了我,我也急忙查閱,我非常想知道,我和她的事兒到底是怎麼寫的,會不會讓人一看就知道是我!我翻了兩版,赫然見到一個大標題:“奮戰一晝夜,全殲飛車黨”,下邊有兩個副標題:“痴心情侶勇鬥色狼,百名的哥智擒歹徒”。

就是這篇了,我急忙仔細閱讀,“近日來,我市已生幾起歹徒乘坐摩托車跟蹤尾隨單身女性,侍機進行搶劫**等犯罪行為,……,三月十七日晚十點左右,青年王某與女友葉某在勞動公園附近遭遇了這夥飛車歹徒,……”

看完,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整篇報道中,我和夜鶯只是一帶而過,在文中也只是王某葉某,不知道底細的人是絕對不會猜到是我的。放下這份,我又拿起一份,這個更簡單,竟然連王某葉某都沒有,我和夜鶯只是‘一對青年男女’,太好了!

我抬頭看了看夜鶯,她卻看得津津有味,臉上綻放著燦爛的笑容,我的心不禁一沉,緊張地問道:“你那上是怎麼寫的?”

她看我一眼,嘿嘿地怪笑,“給你看看吧!”說著,她將報紙遞了過來。

我拿過來只看了一眼,心就猛地提了起來,因為一副三吋的黑白照片赫然入目,雖然有些模糊,我還是認出了滿面春意的夜鶯和麵無表情的我,再看看標題:“問世間情為何物”!

我急忙閱讀正文,整篇文章都是寫我和夜鶯的,這老兄也真能寫,洋洋灑灑多半個版面,在夜鶯口述的基礎上,又大加粉飾,生動曲折,激烈緊張,感人肺腑,簡直催人淚下!我也差點被他寫死——身中七刀,經過十幾個小時的緊急搶救!文章結尾又加了一行小字:稿時,據悉王哲已經脫離了生命危險。

我一下子就激了,向夜鶯急道:“你怎麼可以讓他用我們的真實姓名呢?”

“我哪讓他們用了!”她是這麼說,眼睛卻不敢看著我。

“他不徵求我們的同意,他敢用我們的真實姓名嗎?!”我太激動了,以至傷口一陣劇痛,不禁“啊”地痛叫一聲。

………【第七十一章 翻臉】………

一般這類報道都是用化名的,除非是經當事人同意,否則絕不會使用真實姓名,我知道一定是夜鶯答應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