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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在那裡,哈,這想法真是太好笑了,他們都不是真實存在的人呀,看在上帝的分兒上——但是他同樣很清楚,從某種程度上說,當他坐在神奇的蘋果電腦前,他聽到的樂聲無疑變成了傑克的亡歌,若是漠視其存在就會徹底失去他和龜之歌的聯絡,而他絕對不能那麼做。除非他寫完了。他只有這支歌,猶如童話故事裡拋在森林小路上的麵包屑,要是他想從親手製造的森林迷宮般的故事情節裡活著走出來,就只能跟從這條線索,況且——

你能確定是你創造了這個故事嗎?

好吧……不能。事實上,他無法確定。所以,打電話把白大褂們叫來吧。

況且,你真的能百分百地肯定那天傑克不在場嗎?不管怎麼說,你還記得多少車禍時的情景呢?

記住的沒多少。他記得,自己看著布賴恩·史密斯的貨車消失在地平線上才反應過來,車子沒有開在路上,雖然理應開在路中央,這輛貨車開到了路邊的軟泥地,那是供行人走的。那之後,他還記得史密斯坐在石牆上低頭看著他,跟他說他的腿斷了,至少折了六處,甚至七處。但在這兩段記憶之間——先是看到車子逼近,再是撞完了——他腦海中的畫面變成一片紅色。

差不多是紅色的。

可是,有些夜裡,他從夢中醒來就不記得究竟夢到了什麼……

有時候夢裡……嗯……

“有時候夢裡有人說話,”他說,“你幹嗎不承認呢?”

接著,他兀自大笑起來。“我覺得剛才我已經親口承認了。”

這時,他聽見爪子輕叩在大廳地板上的動靜,眨眼的工夫,馬洛的長鼻子就探進了辦公室的門縫。那是條威爾士矮腳狗,四肢都很短,耳朵倒很大,現在已是條不折不扣的老狗了,渾身都有病痛,更不要提前一年因癌而瞎的一隻眼。獸醫說它可能撐不過去了,可它到底還是挺了過來。多好的狗啊。多硬朗的老狗。當它抬頭看作家時,臉上掛著笑,露著牙齒。怎麼樣,老兄?它好像是這個意思。今天寫了什麼好片段?你好不好?

“我很好,”他對馬洛說,“還在往下寫。你呢,你怎麼樣?”

馬洛(有時候也被稱為拱鼻大王)搖擺著患有關節炎的尾巴,算是回答。

“又是你。”我是這麼對他說的。然後他就問,“你記得我嗎?”要不然,他說的就是:“你記得我。”我跟他說,我很渴。他說他也沒啥喝的,很抱歉,所以我就叫他謊話精。我叫他謊話精是完全正確的,因為他其實一點兒也不抱歉。他才不在乎我渴不渴呢,就因為傑克死了,他還想栽贓在我頭上呢,這個婊子養的混蛋打算歸咎於我——

“可是那種事情根本沒發生過啊。”金說,看著馬洛蹣跚著走向廚房,它會先察看一下自己的飯盆,再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覺,它近來越睡越久。整棟房子裡只有他和它,這種情況下,他總是自言自語。“我是說,你知道的,是不是?你知道那種事沒有真的發生過,是嗎?”

他覺得他能肯定,但傑克這樣死去確實很古怪。他的筆記裡記滿了傑克,這並不奇怪,傑克本該留到最後的。事實上,所有人都該活到最後。沒有一個作品——除了被判死刑、無藥可救的劣作——能完全在作家的掌控之下,但這本書卻失控到了近乎荒謬的地步。與其說他在寫一本該死的虛構小說,倒不如說,他更像是在旁觀,作者在旁觀望什麼事情的發生——或是,聆聽一首歌。

他決定給自己再一塊花生醬黃油配果凍三明治,然後把這檔子事拋之腦後,好好過一天。今晚他要去看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新電影,《血腥傑作》,令他高興的是,他還可以去別的地方,乾點別的事情。明天他又要回到書桌前,電影裡的某些細節也會流露在書稿裡——當然啦,羅蘭本來就有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影子,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