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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給第二個孩子聽。你只能聽一次,也不許讓對方重複。第二個孩子會把他認為聽到的照樣傳給下一個,就這樣一個一個悄悄傳下去。到了最後一個孩子那兒,總會傳成八竿子打不著的另一個詞,於是,大夥兒就會笑得前仰後合。但如果這個詞傳錯了,我不覺得我們能笑得出來。”

“好吧。”羅蘭說,“我們都留個心眼,希望我聽到的這個詞沒傳錯。也可能它什麼含義也沒有。”話雖這麼說,他實在不相信這只是個無意義的口信。

“要是這裡再冷下去怎麼辦?我們去哪裡弄衣服?”她問。

“缺什麼就去找什麼。我知道該怎麼辦。很多事情都不用今天操心。需要操心的是,得找點吃的。我覺得,如果我們不得不吃點東西,說不定能在奈傑爾的儲藏室裡——”

“除非是萬不得已,否則我不想再走下去了。”蘇珊娜說,“醫療室附近應該會有廚房,因為他們總得給那些可憐的孩子們弄吃的吧。”

羅蘭揣度著這種可能性,之後點點頭。是個好主意。

“那現在就去吧,”她說,“等天黑了,別說地下,這鬼地方的地上我都不想多待。”

4

龜背大道。時間是二〇〇二年八月。斯蒂芬·金從身處法蒂的夢中醒來。他打下了這樣一行字:“別說地下,這鬼地方的地上我都不想多待。”這行字出現在他面前的電腦螢幕上。這是他所稱“子章節”的結尾,但這不代表他當天的寫作到此結束。是不是寫完了,取決於他聽到什麼。或者更貼切地說,取決於他沒有聽到什麼。他所傾聽的是乾神之歌,龜之歌。這一次,他聽到的是樂聲,這樂聲在有些日子裡微弱難辨,有時又震耳欲聾,現在,這聲音似乎消退了。明天還會重來。至少明天會重來,事情總是如此。

他同時摁下了Ctrl鍵和S鍵。電腦輕輕嘶叫了一下,意味著今日的寫作成果已被存檔。接著,他站起來,因臀部的劇痛而趔趄了一下,再走到辦公室的窗前。能看到窗外傾斜上坡的車道,可以通到小路上,但近來他幾乎不再走那條路。(至於名為“七號街”的主路,他決不再走。)這天早上,臀部上方疼得要命,大腿上的肌肉也灼燒般劇疼不止。他習慣性地用手掌輕輕按摩臀部,一邊向外望去。

羅蘭,你這個混蛋,把這疼痛還給我了,他心想。苦不堪言的疼痛像根燒紅的麻繩擰著他的右腿,難道不能喊一聲上帝嗎?不能喊一嗓子炸彈上帝嗎?這疼痛將粘著他到死。幾乎令他喪生的車禍已經過去三年了,可疼痛還在。到現在自然好了許多,人類的身體擁有值得驚歎的痊癒機能(熱力機,他想到這個詞兒,不由得笑了),但偶爾還會疼得要命。他寫作時不太去想臀腿的疼痛,寫作就像是某種隔界,但他一旦在書桌後坐上幾個小時,起來時都感到渾身僵硬。

他一直在想傑克。傑克死了,他為此遺憾之極,他猜想,等這最後一部書寫完出版之後,讀者們將會瘋狂。為什麼不呢?有些讀者認識傑克·錢伯斯已經足足二十年了,幾乎是那男孩生命的兩倍長。哦,他們會瘋了的,好吧,他回覆讀者來信時寫道:他和他們一樣遺憾,一樣吃驚,他們會相信嗎?絕對不會信,就像他爺爺曾斬釘截鐵地說過的那樣。他還想到了《苦難》①『注:《Misery》是斯蒂芬·金於一九八七年出版的小說,中譯為《苦難》或《米絲麗》。翻拍的電影通常譯為《危情十日》。』,安妮·維爾克斯把保羅·謝爾登叫作神經病,只因為他想擺脫那個傻乎乎的笨女人:米賽麗·查斯庭。安妮衝著保羅大喊大叫,說保羅是作家,而作家是筆下所有人物的上帝,如果他並不想,就不該讓任何人物死去。

可是他不是上帝。至少在這件事上完全不可能是聖人。他非常清楚,傑克·錢伯斯並沒有出現在他的車禍現場,羅蘭·德鄯也不在場——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