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的殺手鐧,就是程怡然的寵物狗身患狂犬病的情況。
他直接將寵物醫院的檔案和監控影片作為證據當庭展示。
“證據顯示,被告人的寵物狗患有狂犬病,並且對於這一情況,被告是知道的,並且這一資訊是在案發之前就已經獲取。”
“但被告人拒絕處理寵物狗,也沒有采取任何非防護措施。”
“甚至還是像往常一樣遛狗。”
“案發當日,被告人的寵物狗落水,她謊稱有人落水從而騙我方當事人下水救援,在救援過程中,那條狗企圖咬我方當事人,幸好未成功。”
“如果被咬,因此感染上狂犬病,我方當事人的生命會受到嚴重威脅!”
張三目光一凝。
“狗是動物,是畜生,本身就存在著很多不確定因素,所以《動物防疫法》才會明確規定攜帶犬隻出門要系狗繩。”
“更何況這條狗還患有狂犬病!”
“我就想問一句,帶著患有狂犬病的狗出門,還誘騙我方當事人救狗,這存的是什麼心思?”
是啊。
你存的什麼心思?
狗都特麼患上狂犬病了,你還帶它出門,還不牽繩,掉河裡之後還騙人下去救援
這不擺明了要人死麼?
羅浩臉色愈發難看了。
一句“自甘風險”讓他徹底落入下風,現在張三又拿出“狂犬病”來作證,讓本就不樂觀的局勢,愈發雪上加霜了。
但羅浩也不會就這麼輕易放棄。
他還想再掙扎一下。
硬著頭皮繼續辯護。
只可惜,
羅浩的辯護詞幾乎是剛一出口,便被張三言辭犀利地駁倒。
根本就站不住腳。
局勢越來越差。
就算程怡然這個法盲都感覺到不對勁了,額頭冒汗,神色慌張。
眼神之中也透露著不安。
這場法庭辯論從上午開始,一直到下午四點多才結束。
除了中午休息了一個小時之外,張三和羅浩一直在激情辯(對)論(噴)。
不得不說,
羅浩確實還是有兩把刷子的,換做其他律師站到張三對面,恐怕一回合就躺下了。
羅浩能堅持這麼久,已經足以自傲。
而且他也很有韌性,即便在局勢不妙,並且是越來越不妙的情況下,還是一直堅持著,抗爭著。
雖然並沒有扭轉局勢,但最起碼,也算是盡力而為了。
“咚——”
法官陳立軍重重敲響法槌,也算是讓羅浩得到了解脫。
聽到法槌響起的瞬間,
羅浩如釋重負,整個人都輕鬆了無數倍。
重重地靠在椅子後面。
“羅律師,現在什麼情況啊?”
程怡然忐忑不安地問道。
羅浩心累,沒說話。
指了指法臺。
陳立軍的聲音傳來:“被告人,現在可以進行最後陳述。”
“咕嚕!”
程怡然嚥了下口水。
緩緩站起身,
顫聲開口道:“我知道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我不應該遛狗不牽繩,我不應該亂說話,我更加不應該明知道蛋蛋換了狂犬病也不處理我只是,我只是捨不得它我現在正式向原告道歉,我也願意盡最大可能進行彌補和賠償只希望,原告能夠原諒我的過失,我以後再也不敢了”
程怡然這番陳述,倒是態度端正。
只可惜,
林北卻絲毫不為所動。
她不是知道錯了,她只是知道要坐牢,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