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不光是一個刑法概念,在民法上同樣有這樣的概念。”
“刑法上的正當防衛,在遇到人身傷害的時候可以自衛反擊。”
“而民法上的正當防衛,賦予公民在自身財產受到侵害的時候可以反擊的權利!”
張偉站在辯護人席位上,聲音洪亮。
“在本案中,我方當事人的莊稼被被害人養的羊多次啃食,自身財產已經受到侵害,並且這個侵害還將繼續下去,沒有停止的趨向。”
“我方當事人為求自保,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不受侵害,所以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而被害人卻是在繼續侵權的過程中,導致自身財產損失。”
“說白了,他就是害人不成反被害。”
“我方當事人則是無奈自保。”
“憑什麼我方當事人要為羊的死負責任?”
“我方訴求很簡單,投放危險物質罪不成立!經濟賠償不認可!”
“刑事上,無責!”
“民事上,也無責!”
張偉態度非常堅決。
光免除刑事責任?
那不是他的目標。
必須要民事刑事雙免責,這才算勝利。
否則,那就相當於是輸了。
哪怕賠一分錢,也是輸!
但公訴人並不是那麼輕易就會認輸的,還是在爭取。
法庭辯論激烈無比。
旁聽席位上。
林母小聲問道:“小北,這現在是哪邊佔優啊?”
林北微微一笑說道:“我們這邊優勢,這個案子已經基本沒有懸念了,我二爺爺肯定沒事的。”
“哦,那就好,那就好。”
林母放心了。
經過大半小時的法庭辯論,終於在審判長“咚”的敲響法槌後宣告結束。
審判長陳立軍看向被告人。
“被告人,請做最後陳述。”
林遠山站起來,緩緩開口: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還有各位,我雖然沒什麼本事,也沒什麼文化,但我有道德,有底線。”
“我這一輩子,從來沒做過傷天害理的事情。”
“我在田裡投放農藥,也不是為了報復,就只是想保護我的莊稼。”
“我沒什麼本事,賺不到錢,身體也不行,那幾畝田,幾乎就是我全部的收入來源,如果沒了,我我估計都得餓死。”
“我試過講道理,也試過找村裡幫忙,但沒用啊。”
“我沒辦法了,我只能買農藥,用自己的辦法保護我的莊稼,我不想毒死羊,還專門立了牌子提醒”
“”
“但我並不後悔!”
“如果我不這麼做,我要被欺負死。”
“我只想活著啊,我不知道我有什麼錯,檢察官,你說,我有什麼錯?”
林遠山雙眼通紅地看著對面的公訴人。
公訴人目光閃躲,有些不敢應對。
其實他心裡也挺不是滋味的。
只是職責所在,沒辦法。
陳述結束後,林遠山坐了回去。
“咚——”
審判長陳立軍敲響法槌,說道:“現在休庭,半小時後開庭宣判!”
說完便起身離去。
旁聽席上,不少人竊竊私語議論起來。
榆縣這個小縣城,平日裡官司不多,尤其是刑事案件,更是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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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個案子還是吸引了不少閒的沒事兒乾的大爺大媽過來旁聽。
聽了案件審理,他們也明白髮生了什麼事。
“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