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意拜託村長大伯把土豆它們帶回去看著,然後和被偷了狗的兩家人上了警車去警局做筆錄。
那三人則是被送去了醫院,主要是血刺呼啦的,露在外面的面板全是被竹條抽出來的血痕,看著有點嚴重。
半道上林知意就聯絡了那位律師,處理完一切再回到桃山村已經是早上七點多了。
林正義坐在客廳一宿沒睡,窩裡趴著的三隻也沒睡,安安靜靜地等著林知意回來。
土豆是最先發現林知意的,它聽到了腳步聲,激動地汪汪叫了兩聲。
林正義連忙起身,開了門看見一晚沒睡精神狀態依舊飽滿的林知意才放下心來:“終於回來了。”
“麻煩大伯了,它們沒鬧騰吧?”
“都乖著呢。”
“那就好。”
林知意進了屋子,摸了摸往她身上撲的三隻,接過林正義遞來的茶杯。
叨叨了一晚上,她確實有點渴了。
等她喝完,林正義才不安的問:“警察那邊怎麼說?”
“我找人做損失評估了,損失不大,加上我打傷了那幾人,等他們傷情鑑定出來後警察可能會讓我們私下調解。”
林知意回來時去那片菜地看了下,被摘了的只有12棵,而被踩爛踢壞的足足有34棵,他們仗著夜深人靜故意搞破壞,帶不走的就想著毀掉。
這46棵玉菘成熟後按照最低的六斤來算都能賣一千六。但現在肯定是不能拿出去賣,只能是自己吃或者送人了。
這部分損失肯定是由那些偷菜賊承擔,而被勒死的兩隻狗子的價值就很難評估了。
按照私人財產來算估計也只能讓那些人賠個幾百塊錢。
那三人最多關個十天半個月就出來了。
再加上他們身上有傷,估計還會延緩拘留。
律師跟林知意說了,她打傷他們的腿可以算是阻止他們犯罪,正當反擊,後來綁住了人又用竹條抽打就有點過了。
但律師又說問題不大。
畢竟後來的村民也抽了,法不責眾,更何況那些人活該。
群眾情緒激動之下‘不小心’碰了他們幾下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聽完林知意的話,林正義嘆了口氣:“也不知道這狗肉有啥好吃的,當初咱們祖上打不到獵物也沒想著把獵犬殺了吃。沒想到這年生大家日子好過了,反而吃起了人家的狗。”
林知意動作輕柔地摸了摸懷裡的警長,眼神卻是冷了下來。
華國沒有專門的狗肉飼養館,市面上的狗肉館十家有八家都是那些偷狗賊偷了狗殺了賣的,還有部分是抓了流浪狗。
而且不只是狗,貓也成為了某些人的盤中餐。
別人樂意吃狗肉林知意管不著,但如果是土豆被抓了殺了呢......
想到這她拳頭又硬了。
偷別人的狗殺了吃就是損害他人財物,犯法的,而且那幾人肯定不只是偷過一家的,說不定還幹過其他壞事。
花點錢找人查一查,並不是什麼難事。
她抬頭看著林正義,輕聲道:“大伯,我不準備和解,我已經找了律師,爭取最高懲罰。”
林正義毫不猶豫的點頭:“好,你是個有主見的孩子,想怎麼做大伯都支援你。”拍了拍林知意的肩膀。
林知意反倒是愣了一下,“大伯你不會覺得我小題大做嗎?”
這種情況很多人估計都會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賠了錢就算了。
林正義滿臉嚴肅:“這怎麼算是小題大做,現在偷狗以後就偷娃,人的惡是會增長的。”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咱們村讀書的奶娃娃都明白的道理,他們幾個大人還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