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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哪裡都沒有發現這樣一位母親,

誰會再次做蠢事?

——約翰·雷,公元18世紀

把嬰兒送到奶媽那裡,通常就是一場關於他們最後會是什麼結局的賭博。人們只是根據Ru房的大小和麵頰的顏色來判斷那些奶媽,而不是考慮她們是否是孩子們合適的臨時監護人。

對於我,哺|乳,沒有固定的時間規定;

這種天性很好地教育了哺|乳的一群人;

讓她,我們的女主人,去做吧:那時,嬰兒哭喊,

飢餓的嬰兒需求他應得的供給,

剋制不是你希望減輕帶來的;

也不是你雪白的Ru房暴露的不情願,

他可能會吮吸,香甜的奶水流淌而出。

——斯塞沃爾·德·森特·馬思,帕艾多卓菲亞,公元1584年

然而,儘管流行的觀點認為奶媽的餵養可能會改變孩子的天性,甚至會改變孩子的容貌,看起來更像奶媽,大多數富有的婦女們仍不會考慮自己直接哺|乳孩子的可能性。一些人認為讓母親之外的其他人餵養會更有利於嬰兒的健康。《曼肯迪的拜爾希》一書中提到,“孩子一出生之後最好不要吮吸母|乳,而要吮吸其他婦女的|乳汁一兩天,因為母親們被稱為|乳脂的東西,在孩子出生後的第一天會變稠和凝結”。

此後對奶媽的需求大為增加。主要是非常窮苦的婦女擔當這種角色,因為她們需要完全依靠這筆收入來補貼家用。人們認為各種道德品質同身體上的營養一樣透過Ru房傳入了口中。《曼肯迪的拜爾希》一書建議一個奶媽應該:

有好的膚色和氣色,她的身軀和Ru房應該足夠大而有形……她應該生過孩子以後不久,最少是兩個月以後,如果可能的話,她有個男孩為好……她應該會誠實地與人溝通,不會太匆忙或易怒,也不會太難受或膽怯;因為這些感情和品質會對|乳汁無益,破壞|乳汁,並且會透過|乳汁進入孩子體內,讓孩子處於相似狀況。

通常剛出生的富人家的嬰兒會被送出家和他們的奶媽生活在一起,有時會是三年。此後迷迷糊糊地剛學走步的孩子會被送回到真正的父母那裡,而他們的父母會不明白為何孩子的行為難以管教。哲學家約翰·洛克也是一位在關注兒童健康方面極有影響力的作家,在公元1693年出版的《關於教育的一些思想》一書中,他記錄了一位母親的例子,她“在女兒剛從奶媽家回來後就鞭打了她,因為女兒滿不在乎的固執,母親為了讓她服從,在同一個早晨就重複了八次如此的家罰”。約翰對這位母親充滿了同情。

儘管很多年幼的孩子不得不遭受分離之苦,他們被完全陌生的人帶去領養家庭,但最嚴重的後果是這件事對奶媽自己孩子的影響。父母願意將自己的嬰兒送給那些剛生過孩子的奶媽,因為他們認為她的|乳汁更新鮮,同時父母們通常會規定奶媽只能餵養他們的孩子,因為人們普遍認為同時餵養兩個孩子會稀釋奶水的營養。這種缺乏知識的做法的後果是奶媽自己的孩子不能受到母|乳餵養,而這也危害了孩子的一生。

在餵養這些孩子的過程中,奶媽餵養也會帶來很多危險。一些奶媽會在|乳頭擦上鴉片或是把鴉片混在果汁飲料中,讓孩子安靜。這樣多次操作後,嬰兒便會死亡。偶爾奶媽還會將自己親生的孩子送回富裕的主人家來冒名頂替,這個孩子與死去的嬰兒年紀相仿,這樣奶媽就可以隱瞞被撫養的嬰兒已死的訊息。奶媽的孩子從此可以藉機在奢華的環境中過上更好的生活,而她也逃脫了來自主人家的控告和責任。這些例子解釋了為什麼嬰兒的舉止會極像他們的奶媽。

哺|乳(2)

如果嬰兒比較健壯,從心理上說一年的吃奶時間對他來說足夠了。……母親對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