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陀螺&rdo;就告訴對方有這麼一個信封。但是到了二月間,他開始怕了,確定有人想要幹掉他,或者至少作出了要幹掉他的樣子,所以他把所有證據放在一起。如果交給別人保管的證據威脅不了對方,那這個信封也救不了他。他知道自己幾乎必死無疑。
當我割開他的信封看過內容時,過去他的問題現在變成我的了,因為&ldo;陀螺&rdo;知道他必須向某人討回公道。
但不知道該向誰去討。
我首先看到一封信,是用打字機打的,這使我猜想他曾經偷了不止一部打字機而且賣不完,所以留了一部在身邊。他大概沒用過打字機,信裡滿是按錯鍵的字和詞,字母間也有不少跳格。太多拼錯的字倒使這封信有趣起來,但總算還能看出他的意思:
馬修:
如果你正在讀這封信,那麼我已經是個死人了。我希望能安然度過餘生,卻已無籌碼可下。昨天有輛車衝上人行道向我衝過來,我想是有人要幹掉我。
我正在勒索某些人。多年的坑蒙拐騙後,我終於得到了一些非常值錢的訊息。
他們有三個人,詳細資料在其他幾個信封裡。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我死在其中一人手裡,我卻不知道是哪一個。我在每個人身上都綁了根繩子,卻不知哪根繩子會勒死我。
這個叫普拉格的,前年的十二月他女兒撞倒了一個騎三輪車的小孩,因為她正在吊銷執照期間,又是超速等等,她開溜了。普拉格比上帝還有錢,他花錢擺平了每一個人,所以他女兒從來沒有被抓過。所有的資料都在信封裡。普拉格是第一個,我偶然從酒吧裡的某個人那裡聽到他的事,我請那個人喝了幾杯,他就統統告訴我了。我可沒拿普拉格任何他負擔不起的東西,他給我的錢只不過是你月初付的房租那麼多。但誰知道一個人要是發瘋會幹出什麼來‐‐也許他真的瘋了。媽的,如果他要我的命,簡直是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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