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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杉換了一個問題:&ldo;我出事以後,你們去找那些歹徒了?怎麼也是犯罪,結果他們人都沒跑,等著你們去抓他們?&rdo;

陳立欽突然覺得智商不太夠用了,他抓抓頭,說:&ldo;就在後街那條巷子裡啊,開始只是想說去找找線索。結果去的時候就碰上了他們圍在一起喝酒,那個流浪漢特徵太鮮明,我們一眼就認出來了。&rdo;

&ldo;那些人看我們衝著他們來的,也慌得要跑。打架的時候,他們還喊了幫手,我們都受了傷,葉因為這個,還躺了那麼久醫院,後來連話都不能說了……好在最後,那些人伏法認罪,很多人指認那個流浪漢呢,新聞說是判了9年多。其他兩個也都是5、6年的刑期。&rdo;

不可能是頂罪。性侵這種事,誰會沒事往自己腦門子上亂扣啊。

但程杉說的也有道理,他們當時腦子一熱就去抓人了,也確實沒想過歹徒為什麼剛犯了案子還不逃。又不是酗酒鬥毆,輪|奸呢,鬧大了是要判化學閹割的。

程杉坐在他對面,不動聲色,心裡突然起了念頭。

歹徒沒走,或許是因為他們根本不認為自己才剛剛犯了案子。對性侵事件供認不諱,不代表……他們承認侵犯的物件,是程杉。

歐洲人一向對亞洲面孔沒有什麼辨別能力,如果他們交代的犯罪事實,根本就不是對自己進行的呢。

換句話來說,自己從來沒有出庭作證過。怎麼他們就有了性|侵自己的犯罪事實呢?判刑的證據又是誰提供的?

這些疑點並不難察覺,可是那個時候,唯一對此關心並瞭解程杉的人‐‐葉臻,他躺在醫院裡不省人事。

巧合?還是有人蓄意安排。

離開的時候,程杉要走了葉臻公寓的鑰匙。

程杉:&ldo;我來這裡,葉臻不知道。你要是想說,也麻煩等到聖誕節過後再告訴他。&rdo;

陳立欽現在對程杉大為改觀,連忙道:&ldo;不不,這是你們的家事。而且葉很早很早以前就跟我說過,這房子永遠都有屬於你的一把鑰匙。&rdo;

第十章(6)

那晚程杉留宿在公寓裡。

十一點多,她和昨天一樣,與葉臻通話。

沒表露出什麼,但葉臻還是覺察到她的低落。

&ldo;真的不要小慕去陪陪你嗎。&rdo;

&ldo;真的不用。&rdo;

葉臻抿唇,沒說話了。

想抱她,揉進身體裡,這想念在心裡發了瘋地暴走叫囂。葉臻本以為程杉不在自己身邊的那幾年,他對她的想念已經深入骨髓。他以為自己再也不會有這麼想一個人的時候。

可原來不是。

當兩個人彼此思念,才會讓這情緒肆意而起,在心間流竄。

……

第二天,程杉按時赴約。

方晨比她早到,已經在咖啡館內最靠裡的座位落座等她。這樣的地方不會有奶茶,程杉要了一杯拿鐵,擱在桌上也沒動過。

方晨和印象中不太一樣,她比從前瘦太多,幾乎脫了形,風衣罩在身上,裡頭顯得空落落的。她戴著墨鏡,程杉看不見她的眼睛。

從程杉進入她的視線開始,方晨就在默默打量她,看她露在外頭的一切。

最後得出一個結論,作為她的開場白。

&ldo;你過得不錯。&rdo;

程杉失笑,說:&ldo;可以這麼說。&rdo;

方晨:&ldo;我一直在等你們找我。但沒想到你們都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