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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只能用心感受——對,那是歌聲——不在耳邊,只在腦中迴盪,陸陸續續走出的學生,挎著包,撐著傘,抱著書無聲的說笑,笑堆滿了臉——這是一種靜穆,一種特別的靜穆。來自繁鬧的靜穆,彷彿是初踏某地下火車的心理。因為孤獨,所以儘管身邊人山人海,依然身無外音,正是靜穆。同時也因為靜穆而孤獨。靜並非是沒有聲響。沒有聲響不叫作靜,只喚作死。靜穆彷彿是聽力的空明,總使人聽到常所聽不到的聲響,比如聽到人體內血液的奔騰。這已夜還明的靜穆,也讓人聽到常所聽不到的微語——還有,一天的繁忙已經結束,還收拾剩肉殘骸的身心,舒適的回家了。

——回家!

寄宿的人不可回家,只能想家。蘇軾道:“不應有恨,何事長向別時圓”(《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偏今夜又是十五,明月今夜就有。而且盡興的很,月如銀盤,既圓且亮。這時刻當然不明如日光,只彷彿初出閣的女子,還害*,臉蒙著白紗。但寄宿人的鄉情併為因此減淡。想已夜還明的家更是靜穆。夜幕籠罩,萬物微顯大意,彷彿遠俗古風,不可抹去。並且“蟬噪林愈靜,鳥鳴山更幽”,鄉村獨有的天籟更襯出這獨有的靜來。這種有“有聲無聞”的感覺,全然給人以孤獨痛苦——孤獨的冷清,痛苦的思考,身臨其境的人總情不自禁的落淚。這種感覺很特別,這種思考,應該是人生的哲思。

有太多太多的次數,我在這已夜還明的時候,獨自坐著,在一個很隱蔽的角落裡,看著這夜的來臨。漸漸地,漸漸地,天漸漸地黑了下來,聆聽著夜色潛移的聲響,草木微微的嘆息。有時甚至還會覺得這聲響嘆息太吵鬧了,給了沉思致命的傷害。可是明明很靜啊,於是一股痛楚擠緊心頭。心,在蜷縮的痛。

痛苦最好不要肉體的,而愉悅不妨來自精神的。精神的痛苦我們見得多了,生離死別、背井離鄉、情場失意、官場摔跤,或者騷客們所謂的不得志……我們當然傷心痛苦,會落淚,會捶胸頓足。可是這隻多不過是一種情緒,我們常說鬧情緒就是指精神的傷痛,而著一“鬧”字,但有人為之意:一鬧準有,不鬧則無。倘若心止如靜水,或者佛家所禪萬事皆空,那一切的情緒(精神的傷痛)恐怕是煙消雲散而空矣。換句話說,精神的痛苦是能夠容忍的,抵抗的。人常說時間能洗掉一切傷痛,可見這種傷痛實在是輕微,無需針藥,只要安心的過日子就能康復。而肉體的痛苦,彷彿是舊書說的貪官惡霸,人人願得兒誅之。不消說刀砍跌傷,車撞船翻,僅是臉上的一顆小痘,要把它捏破掐掉,也疼痛難忍,或者僅如蚊子的一口叮咬,也得通上半天,天真無邪的孩子也怕打針。我們常說或常聽別人說出入平安,平安二字值千金,一生平安才是福。這平安當指無災無病無痛,並且貼切的很,專指肉體的痛。分清了肉體的痛大於精神的痛——物質決定意識——便要慣於保護自己,天天燒香拜佛,請求平安。平安而無痛才覺爽快,好比獨坐在這已夜還明時刻,絕不至於飛來橫禍。所以身不會痛苦,心因此馳騁,正是爽快。

一切快樂的享受都屬於精神(《論快樂•錢鍾書》),正如上面講因爽口心才馳騁。而若精神不愉悅,那隻能是低調的情緒,糟糕的心情。物資的愉悅,像寬敞的住宅,烹調極好的筵席,或者開心逗樂的遊玩,歸根結底還是因為精神上受到享受而覺愉悅,正如錢老在《論快樂》裡所說:

……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將離別的筵席,隨它怎樣烹調的好,吃來只是土氣息,泥滋味。那時刻的靈魂,彷彿害病的眼怕見陽光,撕去皮的傷口怕解除空氣,雖然空氣和陽光是好東西。

享受雖歸肉體,歡愉總屬精神,彷彿吃飯,雖然肚子被飯菜填飽,好味道盡讓舌頭賺走。

雖然此刻已夜還明,但天總會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