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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把香菸點燃。連他自己現在都弄不懂怎麼會有二十年的煙齡——每天三十根,有時四十根。他更搞不懂為什麼要那麼做。

奧林從記事簿力拿出一摞平裝書。“我真希望您錯了。”

邁克手腳麻利地拉開旅行包側面口袋的拉鍊,拿出一隻袖珍索尼錄音機。“奧林先生,我想錄下我們的談話,您介意嗎?”

奧林搖搖手,邁克按下錄音鍵,小紅燈亮了起來,卷軸開始轉動。

這時,奧林正慢慢翻閱那一摞書,看看書名。邁克·恩斯林看到自己寫的書在別人手裡,和往常一樣,他心頭湧上說不出的滋味:驕傲、不安、歡樂、蔑視和羞愧。他沒有理由感到羞愧,最近五年中,這幾本書讓他心滿意足,他不必與包裝商分享任何一本書的收益(他的經紀人稱包裝商為“書妓”,也許出於嫉妒),因為那都是他自己想到的好主意,第一本書如此暢銷,只有傻瓜才想不到這麼做。拍攝《弗蘭肯斯坦》①後為什麼不拍攝《弗蘭肯斯坦的新娘》呢?

他曾去過衣阿華州。他曾與簡·斯邁利②一切做過研究,還曾與史丹萊·埃爾金③在同一專題小組。他還曾一心想以“耶魯新詩人”為筆名出版作品(他現在的朋友和熟人對此一無所知)。當這位旅館經理大聲念出書名時,邁克不禁有些後悔剛才向奧林提出錄音的要求。過一會兒,他將會聽到奧林那不緊不慢的語氣,想像自己聽出那語氣中不屑一顧的味道。他下意識地碰了碰耳後的香菸。

“《十間鬧鬼屋子之十夜》。”奧林念道,“《十個鬧鬼墓地之十夜》,《十座鬧鬼城堡之十夜》。”他抬起頭,看看邁克,嘴角隱約露出一絲微笑。“為了寫作,您去了蘇格蘭,更不用說維也納森林了。這一切都是免稅的,對嗎?畢竟,您的工作就是寫那些鬧鬼的小說。”

“此話怎講?”

“您對這些很敏感,是嗎?”奧林問。

“敏感,是的,但並不怕。如果您想借批評我的書萊說服我離開您的旅館的的話……”

“不,根本沒那意思,只是出於好奇罷了。兩天前,我讓馬塞爾——他是接待員,白天上班——去把這些書弄來,當時您第一次到這兒來請求……”

“那是要求,不是請求。現在仍是要求。您聽羅伯森先生說過,根據紐約州的法律——且不說聯邦的兩部公民權法——如果某個房間沒有人住而我要求入住的話,您不得拒絕我。現在1408房間沒人住。1408房間一直空著。”

然而,奧林先生這時候不會把話題從邁克最近的三本書上移開——三本書都是《紐約時報》排行榜上的暢銷書。他又翻了一遍,已經是第三遍了。柔和的燈光從亮閃閃的封面上反射回來。幾本書的封面都以紫色為主。邁克聽說紫色最能使恐怖小說暢銷。

“我直到今天晚上早些時候才有機會翻翻這幾本書。”奧林說,“我一直忙忙碌碌,通常都是這樣。多爾芬旅館在紐約這個大都市裡不算大,但客房入住率高達百分之九十,往往每個客人進門後都會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要我們幫忙解決。”

“就像我。”

奧林微微一笑。“您的問題有點特別,恩斯林先生。您、羅伯森先生和你們所有威脅。”

這些話又把邁克氣壞了。他並沒有威脅過,除非羅伯森先生本身就是一種威脅。他請律師也是迫不得已,就像無法開啟生鏽的上鎖的箱子時只得用鐵棒撬一樣。

那個上鎖的箱子不是你的,他心想,但聯邦和州的法律卻並不這麼認為。法律規定,只要事先沒人住在裡面而他想住的話,多爾芬旅館的1408房間就得讓他住。

他意識到奧林正看著他,仍帶著微笑。好像邁克的內心獨白他都聽得清清楚楚。這讓人很不自在,邁克沒料到這次會面會如此令人不快。似乎從他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