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以為是來玩兒的樂迷。
“你怎麼不給她們置辦點兒行頭,穿得跟樂迷似的,這哪兒像服務員的樣子?”
“剛來嘛,還不是正式員工呢。”
我望過去,兩個姑娘好像長得都還成。
阿長捏著我的耳朵說:“單身生活不好受吧,她們倆都挺喜歡你們樂隊的,挑一個,爭取今天就帶回家。”
我說:“阿長,你怎麼早沒想起來找點兒美女當服務員!”
阿長推薦我去泡那個個兒高的,說那個你肯定喜歡,但是我不喜歡戴眼鏡的姑娘。我遠遠地仔細甄別了一下,然後走過去,跟那個矮個子的姑娘搭話,她說她叫泡泡,正好我前兩天聽了一個笑話跟泡泡有關:黑貓警長接到舉報,說河邊有三隻小鴨子耍流氓,就去河邊把他們抓了。帶到小黑屋子裡一個一個審,第一個叫進來問他叫什麼,下午在河邊幹嗎了?“我叫呷呷,下午在河邊沒幹什麼,就是游泳聊天玩兒泡泡。”第二個叫進來,說你叫什麼,下午在河邊幹什麼了?“我叫嘎嘎,下午在河邊游泳聊天玩兒泡泡。”第三個叫進來,說你下午在河邊幹什麼了?“我們沒幹什麼,就是游泳聊天。”“他們都玩兒泡泡,你怎麼沒玩兒?!”“我……我就叫泡泡。”
那個叫泡泡的女孩兒還以為這笑話是我現編的,立刻被譽為相聲大師。高個子的那個在旁邊站了一會兒,有客人叫,就小跑著過去了,然後整晚再也沒在我們周圍出現過。
我跟那個矮個兒服務員之間的故事很平常,她住的地方離酒吧太遠,晚上去了我那兒。我們喝了一會兒酒聊了一會兒天,然後一個大屋一個小屋分開睡,第二天一早泡泡就告辭了。後來泡泡又去我那兒住過幾次,每次和她聊天都覺得挺高興的。
只說幾天之後的一個晚上,我在家工作,一邊兒搭配一個新的音源一邊兒上網。一直沒跟我說話的失蹤女竟然又在QQ上跟我說話了,她說:“我那天在13club見過你了。”
我說:“啊?”
她說:“我就是泡泡旁邊那個服務生。”
我一看她IP,果然已經變成北京了。幾天之前那次會面,就是我與失蹤女第一次見面的經過,用一句話概括就是:她就是那個我戲的姑娘旁邊站的那個姑娘。
在QQ裡,失蹤女告訴我她就是那個高個子的服務員之後,我仔細想了一會兒才想起她的樣子——戴個眼鏡,梳著馬尾辮,隨處可見的棕色緊身T恤和隨處可見的牛仔褲,至於相貌,真的是一點兒印象都沒有,大概都被那副眼鏡遮住了。如今這年頭兒,除非故意耍範兒,一般對自己相貌稍微注意些的女孩兒都會選擇戴隱形眼鏡吧。所以眼鏡這東西,有時候就像是個擋箭牌,抵擋一切男性目光用的。
我在QQ上問她:你怎麼也不跟我打個招呼?
她說:沒化妝啊那天,怕嚇著您。
聊了一會兒才知道,她前不久剛來北京,在13club打點兒零工,一般幹這種工作的都是想來13club免費看演出的大學生,幹上一個月,如果不拖欠工資的話能拿到500塊就不錯了。
我說:你怎麼選了這麼個沒前途的工作?
她說:喜歡唄,正經的工作還沒找到呢。
又聊了一會兒我才得知,此女子竟然是個猛人。一個女孩子,又不是來讀書的,又沒大學文憑,連工作都還沒找好呢就跑到北京來了。那天聊得還挺高興的,我給她留了電話,她說她窮,沒有手機,要聯絡的話就用QQ吧,或者就去酒吧找她玩兒。
我是個貌似勇猛,其實很謹小慎微的人,對於那些與自己完全不同的人總是很感興趣,如果對方身上有我所沒有的優點——比如沒什麼慾望、敢於冒險什麼的——對這樣的人我非常欽佩。你知道,有時候我恨自己身上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