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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因為你不在這裡制止我,你不在。

因為最終沒人制止我們。

因為最終沒人拯救我們。

掩飾(3)

因為我自己的母親出賣了我。

因為九月份第一個星期二又該交房租了。到那時候我不在了。

因為他的屍體不重,扛得動,可以裹在柔軟的羊毛圍巾裡,你記得那條羊毛圍巾,我知道。

因為浸泡了他的唾液的毛巾將掛在繩子上晾乾,不會留下痕跡。

因為要治癒創傷必須忘記,必須遺忘。

因為他不該哭的時候哭,該哭的時候不哭。

因為水慢慢地流進大鍋裡燒開,水在前面的火爐裡噗噗地翻騰。

因為窗戶緊閉,窗戶上的蒸汽弄得廚房很溼,溫度想必有100°F。

因為他沒有掙扎。當他想掙扎的時候已經太晚了。

因為我戴著膠手套,以免燙傷。

因為我知道我不能驚慌失措,我沒有驚慌失措。

因為我愛他。因為愛對人的傷害如此之大。

因為我想把這些事情告訴你。就是這樣告訴你。

你不信任我嗎?

這件事情就發生在法令公佈的第二年。第一場逮捕、罰款、監禁、頻頻死亡的急風惡浪過去之後。除了走投無路的女人全都接受了新的條例,按照大陸道德法的規定生孩子。

只有:她別無選擇。她是個大學生,她沒有錢,在畢業前找不到工作。她的母親離了婚,十分貧困,面臨沒頂之災。她就是不能要孩子,也不想要孩子。“我知道必須做什麼。”——她的決心使她產生了令人害怕、決不回頭的勇氣,把恐怖置之度外。

然而幾個星期過去了,她擔驚受怕,拐彎抹角地打聽哪裡有醫生願意做違法的手術。她只是和那些她認為可以信任的女朋友談論這件事情。根據妊娠法,哪怕只是詢問這些問題,都要按照輕罪加以懲罰。她要被處以1000美元罰款,並開除大學學籍。

她也不能信任那個使她受孕的年輕人——她的情人,實際上並非情人,只不過認識而已。現在,她躲著他。他對她目前的情況一無所知。錯誤是他們兩人共同犯下的,她卻要獨自承擔下來。

常有謠傳,說的是男人心懷惡意去醫藥道德署告發女人,甚至出賣自己的妻子。而且貪婪:因告發逮捕到犯人,告發者可獲得多達500美元的獎金。

即使是朋友,她也要按捺住鋌而走險的神情,小心翼翼、若無其事地說:“我有一個朋友,走錯了一步,她確實需要幫助……”

透過這種方法,在孕期剛剛過了三個月,人家就帶她找到了奈特大夫。

我不能這樣下去——不能:一個小時以後就解決了,到那時我就解脫了。她邊想邊登上奈特大夫診所門外搖搖晃晃的木梯。奈特大夫診所位於梅茵南路一排房屋的末尾。時間是一個週日晚上的10:30。她的挎包裡裝著衛生紙、一套替換的內衣褲和800美元。這筆錢是她借來的,差不多每個她認識的人都借到了。

她按門鈴,片刻之後門開了,奈特大夫站在門內——“進來,快。你帶錢來了嗎?”

她踏進門,奈特大夫關了門,上了門閂。他一直在抽菸——門內的空氣刺激她的眼睛。除了香菸的氣味還有一股排水溝不通、垃圾陳留散發出來的微弱的甜味。

她驚訝地發現診所裡沒有候診室,沒有護士,也沒有服務員。房裡四面通風,十分昏暗。一張廚房用的桌子放在房中間,從天花板吊下一盞強光燈把這張桌子照亮。在房間的一個角落,油布地毯上有一堆骯髒的毛巾。奈特大夫高個子,身體有點兒肥胖,閃亮的黑頭髮像是染過的,戴一副牛角框有色眼鏡,一個紗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