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他以《中國教育原則的研究》為題的畢業論文獲得哲學博士學位,同年夏回國,應聘於上海商務印書館併兼任江蘇省教育會理事。1918年蔣夢麟創辦《新教育》月刊。再後來,從他接受蔡元培之託進入北大之後,他在該校工作了20餘年,其中有17年主持校政,是北大曆屆校長中任職時間最長、對北大的影響僅次於蔡元培的一位。
蔣夢麟能當上北大校長並在位如此之久,並非事出偶然,這與他的經歷和思想能夠適應五四以來北大的傳統有很大關係。
1919年初,江蘇教育會、北大、南京高師、暨南學校及中華職教社聯合組建“新教育共進社”,以《新教育》月刊為機關報,蔣夢麟任主編。在此期間,他寫了許多文章介紹西方的哲學思潮和教育思想,也闡明瞭他對中國教育的主張。他提出教育要養成健全個性和人格的個人,反對讀書做官;教育的出產品應該是具備這三個條件的人:(1)活潑的個人——體力、腦力、感官、感情得到健全發展的人;(2)能改良社會的個人——能自主、自治,能改良社會、求社會進化的一份子(而不是主人);(3)能生產的個人——知道勞工神聖、學會科學技能、具有獨立生產能力的“勞工”。為此,他建議推行義務教育以促進社會進化,推行職業教育、補習教育以增加經濟能力和效率;推行大學及專門教育以養成倡導社會進化、增加經濟能力的領袖,推廣童子軍教育以養成自動自助的能力。在學校教育上必須採取措施、發展個性以養成健全之人格,注意美感教育及體育以養成健全之個人,注重科學以養成真實正當之知識,注重職業陶冶以養成生計之觀念,注重公民訓練以養成平民政治之精神,為服務國家及社會之基礎。他主張取中國文化精華,同時借鑑世界各國的經驗。他認為不講學術,便沒有大教育家出現,無大教育家,便不能解決中國教育的根本問題,因此他還得出了教育必須以高等學術為基礎的結論。
蔣夢麟的教育主張,在當時是超前的,也正與蔡元培不謀而合。1919年9月蔡元培進行校政調整,蔣夢麟被聘為北大教育學教授兼總務處總務長,成為蔡的得力助手,出謀劃策頗多。1920年10月,蔡元培赴歐美考察,再次委託蔣夢麟代理校務。1923年1月,羅文幹“金佛郎案”發,蔡元培又一次憤而辭職出走,還是蔣夢麟代理校長。1925年4月26日,《京報》主筆邵飄萍被殺,蔣夢麟得知自己被列入黑名單,被迫躲入東交民巷六國飯店,一住半年,此後轉往上海和杭州。他於1927年4月出任第三中山大學(浙江大學)校長,主持浙江大學區教育行政工作;1928年10月繼蔡元培任南京政府大學院院長;不久,大學院改教育部,任第一任部長。1930年11月,蔣夢麟因“關於教育方針的問題與政界元老意見不一致”,被迫辭職,年底被國民政府正式任命為北大校長。
1。臨危受命、令北大“起死回生”(2)
蔣夢麟任北大校長後,針對北大在20世紀20年代後期因戰亂和軍閥摧殘而規章盡廢、圖書散失、學術團體蕩然無存、教學科研質量下降等混亂狀態,積極採取措施,對學校的教學和研究制度進行了恢復和改革,很快使北大又重新走上正軌,恢復了生機。
1931年春,蔣夢麟提出“教授治學,學生求學、職員治事、校長治校”的辦學方針。根據這個方針,1932年6月公佈了《國立北京大學組織大綱》,規定北大以“研究高深學術,養成專門人才,陶融健全品格”為職志。學校施行學院制,改文、理、法三科為文、理、法三學院,各學院設院長一人,由校長就教授中聘任,商承校長處理院務;各系設主任,由院長商請校長就本系教授中聘任;各系設教授、副教授若干人,必要時得聘講師,由各院長商請校長聘任之;改教務處為課